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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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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明辉 《中国林业》2009,(23):16-17
国家林业局林权争议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成立于2000年,设在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主要承担着草拟和执行林权争议处理政策、法规,负责地方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业务指导,承办省际间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林仅争议的确认、调查、调解,提交处理意见报告等职能邑。  相似文献   

2.
林权争议使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也阻碍着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介绍了林权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与林权争议,分析了林权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解决林权争议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林权争议一直影响着林区社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加强了对林权争议的调处力度,但在具体案例中对证据的适用遇到许多难题。本文通过对部分省份林权争议调处实践的总结,对争议调处适用的证据及法律效力进行梳理,对当前我国各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正>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华东六省的林权争议处理现状入手,分析了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总结了好的经验做法,并依据林权争议处理的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总结了林权争议处理的工作措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林色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正确处理权争议(指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对于保证林业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林权争议的政府处理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亟待解决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问题,本文在解释法律适用概念,可供选择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处理林权争义的5条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明晰所有权、勘界发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而山林权属不清、争议多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形成原因的系统分析,提出了预防林权争议发生的措施,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解决林权争议的办法,对推进集体林权制改革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各种林权纠纷随之暴露出来,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成为新的上访热点问题。如何化解林权纠纷这一矛盾,已成为各地“林改”的重要话题和研究课题。宁强县在林改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和查阅大量历史资料,就当前“林改”可能产生的纠纷及调处方法作以下浅析,借以探讨“林改”权属争议纠纷对策。  相似文献   

10.
林权争议是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林木、林地问题发生的纠纷,实质是一种民事产权纠纷。林权纠纷中因争议的对象不同,其类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 1、林木的所有权争议或者林木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木的权属,不包括生长着森林、林木的土地的内容,即土地的权属是清楚的,但林木权属不清楚。 2、林地的所有权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地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上生长着  相似文献   

11.
为了审核当事人提供的山林权属证据,调处林权争议,调处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勘验,要在研究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把握勘验目的,进行实地勘察,把证据材料与争议山场联系起来,利用地形图绘制勘验图面资料,为争议调处提供现场证据。  相似文献   

12.
依据《森林法》、《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少数民族林业发展实际,论述了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林业生产建设的优惠政策及少数民族地区林权争议的类型,提出了六条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林权争议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通过实地调研,对安徽省近年来林权争议的特点以及形成原因、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研究出解决途径及合理的建议,对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方法提供一些思路,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建立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历史记录和解决林权争议、确保林权顺畅流转、促进森林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5.
《安徽林业科技》2013,(4):80-80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公布施行。9月26日,《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总则、林权登记、林权流转、林权市场服务、林权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  相似文献   

16.
本文重点对《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进行解读,提出了不同性质的林权登记的辨识,以及林权流转方式的法律根据和政策界限,围绕林权流转市场构建和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林权流转前后的林权争议等进行分析,为投身林业改革中的广大经营主体和其他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中国林业》2009,(23):7-7
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于1989年12月成立,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正式成立的国家林业局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2000年10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国家林业局林权争议处理办公室”设在工作总站,林业工作总站行使林权林地争议处理相关的五项职能。2002年3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也设在工作总站,行使林政案件稽查的五项职能,同时启用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印章。  相似文献   

18.
干部是某项工作进展顺利与否的决定因素。介绍了屯留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发挥基层干部熟悉当地林情、人情优势,认真调处林权权属争议,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经验。  相似文献   

19.
当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潮不断高涨,山区群众的商品经济观念不断增强,林权、林地纠纷也纷至沓来。新县法院自1995年以来受理的林权、林地争议,每年均以12%的速度递增,成为行政审判的一项主要任务。由于林权、林地纠纷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建国以来各个时期的管理体制不统一等原因,使矛盾错综复杂,给法院审理林权、林地行政争议带来了很多困难。解决好这些矛盾,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也将起着积极促进作用。 一、林权、林地行政争议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相似文献   

20.
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法办事,明晰林权发包方、承包方和林权管理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农村实践,现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法律实践问题一探究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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