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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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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1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相应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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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1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相应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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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1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相应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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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1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相应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流转中介组织的缺位有一定的关系。我国目前虽已确立相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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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现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导致合同纠纷。从调查情况看,大户土地流转基本上都采取书面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但小户流转基本上是采用口头协议,没有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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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东 《安徽农学通报》2006,12(12):15-16,60
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该制度在很多方面依然存在不足。立法应当明确肯定并实际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和内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制度,逐步放宽该权利的流转限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规则,由此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对农用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农用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运作方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并实现土地效益的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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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诸如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少数流转后的耕地缺乏保护或存在被非法侵害等现象,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办法》对流转方式、流转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管理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于今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期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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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2002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产权结构的使用权、收入享受权和自由转让权三个重要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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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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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面阐述了广西田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其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市场化程度低,缺乏中介组织和土地流转评估体系等。并结合田东的实际,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对策: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流转服务机构;强化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等。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越来越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有序的流转,能够促进资源流动,优化土地配置,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但是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论文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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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转现状(一)流转面积近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迅速增加,截止2012年6月底,汝南县土地流转面积6009.67hm2,占全县农村土地面积的7.38%。农户间自发流转面积4807.33hm2,约占流转总面积的80%;有组织流转面积1202.33hm2,约占流转面积的20%。(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目前,主要流转形式有4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转包面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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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我国2002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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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建议,希望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周晖 《北京农业》2012,(18):216-2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通过土地承包合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可以流转.法律规定流转的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实践中所采用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代耕等流转方式各有利弊.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方式更加多样化,采用入股、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等方式,政府制定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赋予广大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也赋予了广大衣户自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就如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形成几点肤浅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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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一)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之下,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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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理阐释入手,分别阐释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产品处置权,承包地的征用、占用补偿权,以此来说明土地承包经营的内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非农用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公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认为需要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制度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权公示也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从而更有利于在制度上保证农地向非农地转换的合法性。从规范土地流转法律和承包费用2个方面完善农村土地的流转:在农地权变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流转的种类与内容,减少流转的非法律形式的限制条件;在承包费方面,应对土地承包费进行规范,以减小因法律空白而造成的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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