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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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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运作方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并实现土地效益的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2.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几种流转方式? 答:<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3.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几种流转方式? 答:<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民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是在其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经营权的暂时转移.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加快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案例1 在农村,部分农户间为了经营、耕种方便,经过协商,自行串换承包地块的现象比较普遍.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流转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流转方式分为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其中,转让的流转方式比较特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6.
(接上期) 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相似文献   

7.
一、内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现状 内黄县位于河南省北部,辖7镇10乡,531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7万人,土地面积7.067万hm2,是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或其他方式的流转交易.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初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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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现状 内黄县位于河南省北部。辖7镇10乡,531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7万人,土地面积7.067万hm2。是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或其他方式的流转交易。  相似文献   

9.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在目前农村,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十分重要,在土地管理制度中,搞好土地流转,更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个人或者集体组织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畴内,以种植、畜牧等农业生产为目的,对于集体或国家所有的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草地、滩涂、水田等自然资源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没有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使用权的流转,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法规内容 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审视与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提高农业比较收益需要、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参与国际农业竞争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需要和农村劳动力实现非农转移需要等方面原因;同时介绍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承包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承包经营权互换和承包经营权股份化等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2.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逐步成为新形势下新一轮土地使用制度创新的新态势。根据牟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胡怀应  谭乾爱 《安徽农业科学》2008,36(10):4278-4280
"农地入股"实际上是一种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资本的投资行为,其大背景是重庆市发展城乡统筹的"一圈两翼"战略:在2020年前,重庆市近1000万农民脱离土地进入城市,为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推行土地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促使剩余劳动力转移,在法律的范围内保障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相似文献   

14.
蒋修念  罗谨 《安徽农业科学》2013,41(3):1389-1392
以重庆开县为例,运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状及制约因素。结果表明:收入高的家庭发生流转的比例高;文化程度的高低对发生土地流转影响不大;农户对发生土地流转的时间意愿很短;农户发生土地流转后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外出打工和子女赡养;大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发生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确定土地流转关系的方式主要是口头协议;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社和本村内。提出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针对性建议:发挥农民的法律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权力意识;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行服务性和责任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  相似文献   

15.
基于生存适应能力视角,构建农地流转中农户转出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通过实地调查,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实证检验相关因素对其转出农地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转出农地农户占比较低;在反映农民当下生存能力的变量中,农民受教育水平、职业类型、家庭非农收入水平、家庭非农劳动力数对农民转出农地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承包地面积则有显著负向影响;在反映农民未来适应能力的变量中,农民在城镇落户以及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了解程度对其转出农地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年龄及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则有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16.
土地经营权是“三权分置”政策施行下独立出来的一个全新权能概念,但其与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土地产权理论框架下的土地经营权制度具有深厚的理论背景、清晰的发展脉络和具体的现实困境,体现出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当前“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发展迅速,然而土地经营权本身还存在着概念和法律界定上的理论难题,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承包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受侵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受侵害和配套政策设施不完善等现实困境。发展和完善土地经营权制度,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畅通,需要加强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增强土地流转配套服务与管理,从而推动“三权分置”政策扎实落地。  相似文献   

1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概念出发,分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以天津市为例,探讨了几种农村集体用地流转模式,旨在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介绍了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对北京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背景、动因、进程和实践模式做了分析,从失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保护的角度,阐述了制度改革对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实践价值,结果认为:传统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弊病是改革的根本动因,快速城镇化衍生的矛盾冲突是改革的紧迫要求,股份合作制是改革的内在实质。北京改革实践的四种模式各有利弊,需因地制宜,其共同核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产量化和股份配额。在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它为农村顺利完成城市化转型提供了过渡和衔接的二级缓冲机制。  相似文献   

19.
利用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对甘肃省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进行实证研究,指出法律不完备成为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制约因素,收入分歧已成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难点,主体不明、产权模糊、缺乏统一流转平台、不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法有序流转,必须修改完善《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流转利益分配机制,加强规划管控,完善流转机制,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20.
陈焱  阮敏  强昌文 《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8):15956-15959,15963
从“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转模式”、农村集体、集体成员成员权等相关概念的法律界定出发,说明股份合作制土地流转下农村集体成员成员权保障的必要性。在成员资格界定方面,胎儿、外嫁女、入赘婿等部分成员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权益保护方面,成员的部分权益得不到保障,集体成员个人股权权能不完全,基于股权而产生权益不足、不均、不稳定、不及时;基于主客观两方面原因,成员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民主管理权被淡化甚至被剥夺,基本生活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提出应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经营的社会保障机制,一是将拥有土地并以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社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成员都纳入保障对象;二是在土地流转环节,明确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三是社会保障基金账户的资金由成员个人、土地使用方(股份合作企业)、政府共同缴纳;四是基金运作要注重保值增值及安全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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