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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现行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特点,提出适合平附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改进意见。以超几何分布为基本数学模型,从抽样检验原理对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具有以高概率拒收不合格批和检验工作量少的优点,存在较高概率拒收合格批,生产方风险过大的不足;农业行业标准平附种方法具有抽样简便易行、样本具有代表性、单位统一、能对号淘汰检验不合格蚕种的优点,存在没有概率保障、发生"两类错误"概率同时存在和检验工作量大的不足;广西地方标准方法除具有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的特点外,还存在标准执行不对称、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和进一步增加了生产方风险的不足。提出采用分层抽样、二次检验、检验风险控制、增加集团个体数、以集团为单位和采用1%病蛾率指标的适合平附种生产实际的检验方法改进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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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验技术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验在生产上应用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家蚕微粒子病是一种传播快危害大的毁灭性病疫,被世界各国列为检疫对象.微粒子病的传播途径有两种,一是食下传染,二是胚种传染.控制食下传染主要是严格贯彻消毒防病措施,而控制胚种传染的有效途径仍然是采用100多年前法国巴斯德创立的母蛾镜检法.但是,母蛾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以抽样袋蛾和样本处理是否标准来决定的,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为了防止母蛾检验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弥补之不足,从根本上杜绝胚种传染,有必要在母蛾检验的基础上,对一代杂交种成品卵进一步作微粒子病检疫,为严禁超毒种发放,保证蚕作安全做最后的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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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家蚕微粒子病母蛾抽样检查集团蛾数的探讨 总被引:9,自引:4,他引:5
在农村原蚕区不断扩大 ,蚕种检验批增多的情况下 ,研究在不影响检种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检种工作量的抽样检查方法十分必要。提出了在家蚕微粒子病母蛾集团检查中接收概率的近似公式 ,以及增加集团母蛾数 ,减少镜检次数的设想。通过接收概率和平均检查次数的计算、计算机模拟、实际检查操作 ,以及与现行方法的比较 ,证明了接收概率的近似公式的适用性 ,同时也表明集团母蛾数为 6 0蛾的抽样方案与现行集团母蛾数为 30蛾的抽样方案的生产方风险和使用方风险基本相同 ,而平均检查次数大大减少 ,从而证明了其可行性。在检验错误较多情况下 ,这种方法的风险也较大 ,使用时应谨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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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蛾第一、二样本检验结果相关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桑蚕一代杂交种>(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327-1997)规定桑蚕一代杂交种病蛾率合格的蚕种--按批病蛾率小于0.5%、置信度大于98.5%,根据批量(母蛾数)对应的检验第一样本量(母蛾集团数)和允许的病蛾集团数,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不大于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1则判定该批蚕种合格;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大于第一、第二样本累计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可判为不合格;若介于C1与C2两者之间则需检第二样本--且第一、第二样本检出病蛾集团数之和不大于其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判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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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蚕业》2016,(2)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家蚕微孢子虫(Nosema bombycis)侵染引起的一种家蚕疾病,可经胚胎传染给子代,对蚕桑生产危害很大,是蚕种生产中唯一的检疫对象。根据浙江省30多年来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数据分析,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及其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和未检出率的相关性,进而从不同生产季节、不同品种方面分析了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结果表明: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比例)和未检出率(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时未检出微粒子孢子蚕种的比例)呈负相关,秋期生产的一代杂交种淘汰率较高,不同家蚕品种之间的淘汰率差异不大。建议根据浙江省近年来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家蚕微粒子病给蚕种生产带来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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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后,我省各级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均由省蚕种公司负责,并采用较先进的集团磨蛾检验方法。每年要检数十万个样本,以此推断样本对应批(段)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合格与否。检验样本母蛾由各生产单位抽取装盒,然后送检。而袋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母蛾检验是否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近几年一代杂交种送检蛾盒的情况来看,尚有少数的生产单位还不能按袋蛾标准进行袋蛾,在样本蛾盒送检时,时有发现袋蛾数量不足、蛾盒破损、蛾盒标记不清等送检蛾盒质量问题,给烘蛾、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送检蛾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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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行的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了病检疫方法执行的是农业部行业标准《散卵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磨蛾检验标准与实施方法》,笔者认为,此标准是针对江浙地区品种(高丝量)和散卯种的情况而制定的,而广西品种特点及制种方式(平附种)与江浙不同,目前仍套用这一标准,不太合适,有待今后改革。本文就这一问题谈谈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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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发现微粒子病能实施胚种传染以来,母蛾检验淘汰带毒母蛾产下卵,一直是堵绝家蚕微粒子病垂直传播的最有效手段。但是近10年来随着对家蚕微粒子病传染规律尤其是对胚种传染规律研究的深入,发现在一代杂交种中,以母娥毒率为标准,淘汰毒率超标蚕种的做法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及作者的研究资料,现就母蛾检验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作一概括并提出一些看法,供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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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ST—2型家蚕微粒子病集团磨蛾检查装置,是检验蚕种微粒子病母蛾的专用设备。用于普种、原种、原原种的母蛾检验,是根据我场生产的 ST—1型家蚕微粒子病集团磨蛾检查装置的基础上改进后的第二代产品。整套装置配套齐全,主要由定量液注机、自控磨蛾机、自控离心机、自控冲洗机、振荡器及配用附件和显微镜等组装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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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农业部颁布全国蚕种行业标准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和NY/T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定于1998年5月1日实施。同时建立了农业部蚕丝产业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标志着我国蚕种质量管理工作上了—个新台阶。1987年,广东省丝绸公司公布广东家蚕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方法及细则,十多年来坚持执行,效果良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