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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对进口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主体错位等问题.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厘清各自检疫监管职能,明确进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后续监管职责是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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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对进口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主体错位等问题。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厘清各自检疫监管职能,明确进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后续监管职责是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法定职责,《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不适用于进出境动物产品检疫。  相似文献   

3.
要闻     
<正>我国强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7月,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要求,严格畜禽产品准出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严格畜禽产品准入管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地方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动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各环节工  相似文献   

5.
针对进入冷库贮藏后再销售的进境动物产品及经过简单物理分割包装销售的进境动物产品,仓储企业在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时,被告知因没有检疫权限,不予检疫出证;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重新检疫,又被告知检疫后的进境动物产品不再检疫。因此,应当完善我国进境动物产品全流程的监管,填补监管空白,作者提出相关的建议,供商榷。  相似文献   

6.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不仅国内动物卫生体系完善,而且高度重视进境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日本建立了以《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为主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并应用了进口动物及产品风险分析、检疫准入、检疫监管等制度。本文概述了日本进境动物及其产品基本情况、检疫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监管体系等内容,并基于此对比了中日两国进境动物检疫制度的区别,最终借鉴日本进境动物监管制度,提出了围绕“正面清单”发布禁令和解禁令,科学设定隔离检疫期限,强化海关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合作的建议,为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7.
野生动物的检疫监管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控人兽共患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文梳理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有关野生动物检疫监管的相关条款,分析了野生动物检疫范围、检疫规程、监督执法等内容,指出了当前野生动物监管存在检疫对象和检疫范围不一致,检疫规程覆盖动物种类有限,监督执法依据操作性不强等难题。提出应通过完善立法以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强化普法宣贯以明确食用野生动物风险,科学制定检疫规程,明确检疫主体等检疫,以期对优化野生动物检疫监管措施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8.
自2015年11月1日国家全面取消和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后,娄底市力求生猪屠宰检疫监管传统模式的改变,探索出了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门禁制度的监管新模式,厘清了权责关系,减轻了检疫工作压力,规范了检疫行为。  相似文献   

9.
正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是保证猪肉产品安全性的重要屏障,一直颇受国家重视。我国很早就建立了生猪屠宰管理体系,安排了检验、检疫两套人马为生猪产品安全保驾护航。但在检验检疫实践中,发现了许多问题,不利于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的监管,需引起重视。1现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1.1屠宰检疫承揽全责,肉品质量安全主体错位按照现行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规定由农业部门承担生猪的  相似文献   

10.
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是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的颁布实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变得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但目前来看,基层动物检疫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众对肉类等动物产品需求日益旺盛,国内肉品加工企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产业延伸更为多元,动物产品的调运也变得更为频繁,与之相关的检疫、监管压力与日俱增,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监管工作尤其是分销换证问题,已成为行业关注焦点。现有动物产品流通监管程序的改革势在必行。1 现行监管程序主要存在问题1.1 动物产品分销换证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动物产品分销换证是为了证明该动物产品来自检疫合格的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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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推进简政放权,调整农业农村部职责的形势下,现行动物检疫制度中的问题不断凸现。产地检疫方面,存在检疫范围不明确,现场检疫缺乏技术支持等;屠宰检疫中,由于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导致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错位;在运输环节中,因动物产品分销换证依据不足,导致飞机和火车运输地检疫签证模糊等问题一直存在。由此提出了明确检疫范围,调整检疫主体,改变监管模式,取消分销换证,制定签证规则等建议,以期为我国检疫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动物移动检疫监管区域范围,是指动物、动物产品出入何种区域,必须实施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也就是对动物移动的检疫监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正  相似文献   

14.
介绍了安徽省生猪屠宰监管现状和主要举措,分析了生猪屠宰场(点)设置不合理、病死动物及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屠宰场(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建立落实覆盖屠宰场审批、建设、运行、退出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病死动物及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建议,同时对屠宰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机构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5.
2013年开始,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原属于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划人农业部,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指出,农业部门将是畜禽养殖和屠宰两大环节的监督主体。以此为背景,笔者回顾南华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发展历史,调研和分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对于确保动物产品以及动物制品以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而言,动物检疫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近年来,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章程,动物检疫工作已得到了有效施行。但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知,我国的动物检疫工作依旧存在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动物检疫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本文结合动物检疫工作的施行情况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几个完善我国动物检疫工作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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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甘肃省武威市某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屠宰场入场口检查发现的一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处以1 280元的罚款,并就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违法主体锁定、违法行为定性、后续处罚措施完善和创新检疫申报方式进行了思考,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入手提出了区分人员关系、锁定违法主体,多方搜集证据、定性违法行为,灵活应用责令改正、完善处罚措施的对策,实现了规范生猪运输管理,强化生猪检疫与生猪屠宰监管的有机衔接,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生猪屠宰监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动物及其产品是否安全对人们的生活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因此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根据自身的动物产品检疫经验以及相关的理论对开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监管工作进行探讨,并对当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改善方法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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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及产品检疫和监管途径作为确保动物及产品安全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基于兽医机构设置及职能,探讨了动物及产品检疫和监管的途径以及动物及产品检疫和监管途径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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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闻     
<正>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强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农业部网站7月21日报道,近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从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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