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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正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将生猪屠宰检疫划分为5岗16刀。1头蹄岗1.1检查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有无皮肤病变、关节肿大,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主要检查有无猪瘟、口蹄疫、猪丹毒、猪II型链球菌病。1.2下颌淋巴结2刀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下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  相似文献   

2.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以来,委托检疫在偏远地区,特殊行业,“两厂”等部门的检疫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今天,尤其是《动物防疫法》的实施,委托检疫失去了存在的法律依据。另外委托检疫中存在许多问题,有违于《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显然已不适应现行的检疫体制,建议取消“委托检疫制度”其理由如下:1“委托检疫制度”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法》取消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中有关委托检疫的规定,《委托检疫管理办法》是以《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为依据,《动物检疫法》的实施,使原先制定的法律、法规、办法、规章等的作用自行消失。  相似文献   

3.
“逃避检疫”的法律定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9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第50条“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由于现有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逃避检疫”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尤其是对尚未售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仅设定为补检),执行中除加倍收取检疫费外,没有其它处罚措施。因此,对违法行为人没有法律威慑力。现提出几点措施供同仁共同探讨。1改进工作方法目前,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的工作方法基本上都是在流通环节抓现行,即在发现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相似文献   

4.
按我国现行的检疫规定 ,动物从产地到运出县境需具备 3个证明 :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②《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③《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①、②证“畜主”一栏和③证“货主”一栏 ,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理解上的原因 ,有的将①、②证的“畜主”等同 ,填写时与③证的“货主”姓名不一致 ,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给检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 ,①证的“畜主”与②证的“畜主”姓名是否可以等同呢 ?应该说 ,绝大部分都不可以等同。①证是动物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获得的 ,“畜主”应该是“饲养生产者…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养猪业的迅速发展,生猪疫病也随之增多,临床上混合感染、隐形感染,给检疫检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建议在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程序操作的同时,增加检疫部位,其中最重要的是增检脊柱背侧一刀。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增检一刀大大提高了检疫工作中的疫病检出率和检疫准确度。现举例如下,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养猪业的迅速发展,生猪疫病也随之增多,临床上混合感染、隐形感染、初感病例也不断出现,这给检疫检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鉴于此,我们一方面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另一方面采取增加检疫部位,其中最重要的是增检脊柱背侧一刀。我们现在把胴体检疫放在锯前进行,这种检疫方法,不仅易于胴体固定,便于下刀,而且更有利于左右对比检查。锯前顺脊柱背侧由上至下一刀,能清晰地看出皮下及皮下脂肪的病理变化情况,特别是皮下出血的病理变化。锯后检疫虽省一刀之力,但是由于劈锯后,锯面模糊,皮下出血情况不易被…  相似文献   

7.
“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口蹄疫、猪炭疽”等五种疫病是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法律规定的对屠宰生猪进行检疫的主要检疫对象。多年来.我们对其发病过程、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究.并应用于生猪屠宰检疫,找出检疫的着眼点、病状和病变.大大地提高了检疫效果和质量。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关于屠宰检疫的范围、检疫、品质检验等等都有不同的看法,就当前的一些体制改革存在的观点也理解也不尽相同。1宰前检疫通过宰前检疫羊只可以及早发现病羊,及时隔离剔出处理,以避免混入待宰羊群,进入正常屠宰加工过程,不致造成污染环境和引起疫病的传播流行。对即将屠宰的羊围绕口蹄疫、炭疽、羊痘等疫病进行检疫。同时设立宰前检疫岗、宰后检验岗(胴体、内脏检验岗)和复检岗3处。对受检的羊群,首先要检  相似文献   

9.
<正>我国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关于屠宰检疫的范围、检疫、品质检验等等都有不同的看法,就当前的一些体制改革存在的观点也理解也不尽相同。1宰前检疫通过宰前检疫羊只可以及早发现病羊,及时隔离剔出处理,以避免混入待宰羊群,进入正常屠宰加工过程,不致造成污染环境和引起疫病的传播流行。对即将屠宰的羊围绕口蹄疫、炭疽、羊痘等疫病进行检疫。同时设立宰前检疫岗、宰后检验岗(胴体、内脏检验岗)和复检岗3处。对受检的羊群,首先要检  相似文献   

10.
国家对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规定: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然而,仍然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为了逃税漏税,降低经营成本,对生猪进行私自屠宰,并将未经检疫的猪肉及其产品上市销售。此类违法行为,不仅加大了市场管理难度,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更重要的是对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相似文献   

11.
拜读了刊登于《中国动物检疫》第三期的“几种呼吸系统疾病的屠宰检疫和处理”(以下简称文章)一文,笔者对“文章”的第四部分“处理”中所表述的一些观点存在一些疑问,特别是对病死猪肉的处理问题,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出来进行商榷。  相似文献   

12.
《四川畜牧兽医》1999,26(10):15
大竹县人民政府:竹府报(1999)33号“关于如何确认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检疫执法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执法主体,有权依法对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动物屠宰实施检疫。同时,为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在…  相似文献   

13.
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统称为“三腺”。屠宰检疫“三腺”摘除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程序之一。“三腺”能给消费者造成多大的危害,为什么要摘除?下面就简单介绍误食“三腺”后,引起的中毒病理及症状来帮助大家进一步认识。摘除“三腺”的重要性。 1 甲状腺  相似文献   

14.
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卫生状况作出鉴定的法定证明 ,是检疫合格的有效凭证。现行检疫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检疫证明使用混乱目前 ,一些省、市使用“准调证”和“非疫区证明”等非法定检疫证明 ,在流通环节进行查验 ,严重干扰了正常检疫秩序。如 ;A地实行“准调证”制度 ,B地活畜及产品被A地查出有疫情取消准入资格 ,B地的牲畜调运户便从C地买来检疫证明 ,仍然在B地收购牲畜调往A地 ,不仅达不到控制疫情的目的 ,而且造成检疫票证管理混乱。又如个别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除检查“检疫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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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 2 0 0 3年第 4期刊登那坡县冉权龙的“无证贩运肉猪逃避检疫案的处理”一文 ,阅后深感多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 ,现指出供参考。1 文中对王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3 0 0元的罚款和对剩余的 1 1头待宰肉猪进行补检 ,加倍收取检疫费。此处没有说明罚款3 0 0元的具体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中对“经营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 ;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 ,依法补检” ,没有罚款的规定。第五十条对“不…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和法制素质普遍提高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客观上对动物检疫及其实施机构和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此 ,农业部提出 ,检疫工作从 1 997年开始 ,利用三年时间 ,实现“四个到位”即 :产地检疫到位 ,屠宰检疫到位 ,仪器设备到位 ,队伍素质到位”。1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四到位”的情况1 1 我市有 33个乡镇和 1 1个涉农办事处 ,目前开展产地检疫的有 2 4个乡镇 ,占82 7% ,产地检疫率在 73%以上。生猪屠宰实行全封闭机械化屠宰线 ,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有序 ,…  相似文献   

17.
浅谈 "安全猪肉"的生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规范饲料工业、发展“绿色饲料”、建立“安全猪肉”生产示范场、建立城乡养殖小区、猪肉的卫生检疫以及加强养猪业污染的治理等方面对“安全猪肉”的生产进行了综述。  相似文献   

18.
《中国畜牧业》2019,(9):16-17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双规范化”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动物检疫管理规范化”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规范化”两项专项行动。“动物检疫管理规范化”专项行动以“强队伍、促规范”为重点,通过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严格证章管理等措施,重点解决检疫工作中存在的检疫人员不足、履职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8月11日,我国首次出现把守国门的专职“检验检疫官”,有关试点工作近日在江苏正式启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底开始进行“检验检疫官”制度试点的研究和探索,改革的思路从最初参考海关的衔级制度到参考公安、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制度,最后定位于参考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据了解,按照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江苏全省将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检验检疫官”制度。试点范围仅限于江苏检验检疫系统从事法制、检务、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食品检验、合格评定等业务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各级官…  相似文献   

20.
陈平 《四川畜牧兽医》2001,28(12):1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与保护畜牧业生态环境、“放心肉”工程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的差距。由于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三定”工作没有落实和兑现,财、物配备不足,使动物防疫检疫跟不上,成为制约畜牧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改革现行的动物防疫检疫管理体制,落实和兑现乡镇站的“三定”工作,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1现行的动物防疫检疫管理体制,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严重妨碍了乡镇站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1.1县以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为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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