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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宣传中,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林地保护管理职能,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参谋,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抽调人员,挤出经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房志等宣传舆论工具,采用墙报、横幅、广告、演讲会、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广泛掀起了学习、宣传协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至去年底止,全省各地州市县区政府领导就林地管理办法的颁布和林地管理工作在当地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ilo…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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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规定,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在完成治理方案规定的治理任务后,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治理方案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治理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治理。验收合格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治理合格证明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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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林,是依法治国在林业各项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石。林业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利,管理林业各项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且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实行管理和监督。林业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实行管理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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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管理监督作用保障森林资源发展曹明海森林资源是林业的基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根本,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是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森林法》赋予他们的职责,近年来,我区各地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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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林区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交流林政执法工作的经验,讨论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侵滥占林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新思路、新举措,成绩喜人。 1.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都把林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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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林业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人们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基本上杜绝了以罚代刑案件的发生,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已够刑事立案标准,适用林业行政处罚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时如何处理,如何正确地协调林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关系,这个问题仍须重视。目前全省对此类案件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地方司法机关的同时,依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另一种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林业行政案件只要够刑事立案标准(即滥伐林木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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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以规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管理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实施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载体,其实施情况直接关系着行政效果的好坏和社会公众形象。做好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作好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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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是林业用地的简称,它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荒山。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植被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发展林业和林业生产建设的源泉,是实现我省两个“55”绿化目标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新《森林法》的规定,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领导和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不强;林地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状态;部门间工作还不协调,没有形成合力;林地保护监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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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莉 《绿色中国(A版)》2003,(3):23-23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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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林业》1996,(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系统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非国有林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国有大中型林业企业或者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国有林业事业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第四条 审计署驻林业部审计局负责领导林业部直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驻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本地区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立的内部审计工作。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