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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必须坚持行政处罚与刑罚并行原则
引用本文:黄厚琦.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必须坚持行政处罚与刑罚并行原则[J].江苏绿化,2002(3):13-14.
作者姓名:黄厚琦
作者单位:江苏省林业局 邮编:210036
摘    要:近几年随着林业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人们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基本上杜绝了以罚代刑案件的发生,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已够刑事立案标准,适用林业行政处罚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时如何处理,如何正确地协调林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关系,这个问题仍须重视。目前全省对此类案件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地方司法机关的同时,依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另一种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林业行政案件只要够刑事立案标准(即滥伐林木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

关 键 词:中国  林业行政处罚  盗伐林木案件  滥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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