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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的陕西省耕地保护补偿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基于耕地发展权价值视角测算耕地保护补偿价值,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利于明确耕地保护权责、调动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各区域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均衡和谐。因此,为准确测量耕地发展权价值,建立起融合耕地发展权价值在内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该文以陕西省为例,基于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视角,构建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方法体系,测算了耕地盈亏平衡和耕地发展权价值,最终依据该价值确定出相应的补给和受偿情况。研究结果表明:1)2015年陕西省总体处于耕地亏损区,总赤字面积为39.52×10~4 hm~2,人均耕地赤字面积为0.0136 hm~2,耕地总面积赤字率为9.89%;2)在省级层面,陕西省现实耕地发展权价值为50.57元/m~2,考虑到陕西省耕地盈亏量,陕西省总体耕地发展权价值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在国家未给予政策优惠的情况下实际需要支付1998.50亿元的耕地发展权资金;3)在地级市层面,西安市、汉中市、商洛市、延安市、安康市和铜川市6市(亏损程度从重到轻排序)处于耕地发展权价值补给区域,而榆林市、渭南市、宝鸡市和咸阳市4市(盈余程度从高到低排序)则处于耕地发展权价值受偿区域。  相似文献   

2.
为科学测度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赤字,论文基于耕地保护外部性多层次边界,构建了省级边界和全国边界下典型区域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赤字测度模型,并以河南省18个地市为研究区域展开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同一边界下河南省各地市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赤字空间分布差异性明显。省级边界下,河南省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区和赤字区各有9个地市,整体表现为西北部处于赤字区,东北部处于轻度盈余区,西南部处于中高度盈余区。全国边界下,随着人均粮食消费量标准的提高,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区数量比重降低、赤字区数量比重加大。在人均粮食消费量为380 kg、400 kg、420 kg和435 kg标准下,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区(地市)数量占比分别为88.89%、83.33%、77.78%和72.22%。(2)多层次作用边界下河南省各地市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赤字空间分布差异性明显。具体表现为:同一地市从省级边界到全国边界下耕地保护外部性赤字减弱、盈余增强,或由赤字区转变为盈余区。总之,未来研究应依据不同作用边界下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赤字的空间分布规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体系,科学界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接受区和给付区,制定科学的耕地保护区际经济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3.
[目的]研究2009—2015年中国及其31个省(不含港澳台地区)耕地资源利用的时空格局变化,为优化和完善中国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参考。[方法]基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双重视角,利用粮食供需平衡法和生态足迹法,分析耕地资源的供需盈亏和生态盈亏,并结合耕地保护红线和行星边界框架,探讨中国耕地资源利用的安全区间。[结果]从粮食供需盈亏来看,中国耕地利用处于供需不平衡状态,省际差异明显,盈余省份主要分布在中部和东北地区,东南沿海省份赤字系数较高;从生态足迹盈亏来看,中国耕地利用总体处于生态赤字状态,赤字系数较高的省份主要位于中东部人口集聚和经济发达地区及西北地区,少数盈余省份分布在南部和西南地区;行星边界框架提出的耕地转化率不超过15%,具有一定合理性。结合耕地保护红线讨论中国耕地规模的安全区间,认为1.20×108~1.44×108 hm2是相对合理的设定。[结论]今后在完善区域差别化耕地保护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关注耕地规模区间的设定和变动,遵循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协调并举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相似文献   

4.
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双视角下中国省域耕地保护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5,他引:1  
在生态文明背景下,耕地保护的目标应从单一的粮食安全保障转为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双重保障。为了实现耕地保护的全面补偿,提高耕地保护效果,该研究拟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角度确立耕地保护补偿标准,采用机会成本法、当量因子法、影子价格法等,确立耕地保护的支付补偿省和接受补偿省,为建立中央政府统筹安排下的耕地保护补偿政策提供参考。结果表明:1)基于粮食安全的角度,确定耕地赤字的省份有16个,广东省的耕地赤字状态最严重;耕地盈余的省份有15个,黑龙江的耕地盈余量最大。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收益为依据,确立粮食安全视角下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9.9万元/hm2。2)基于生态安全的角度,确立耕地生态赤字的省份有9个,广东省的耕地生态赤字最严重;耕地生态盈余的省份有22个,广西省的耕地生态盈余量最多。以全国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为依据,确立生态安全视角下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8 519.9元/hm2。3)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双视角下,耕地保护补偿的净支付省份有15个,净支付额度为山西(90.82亿元)~广东(7 080.48亿元)。双视角下耕地保护补偿的净受偿省份有16个,净受偿额度为西藏(166.83亿元)~黑龙江(12 692.65亿元)。  相似文献   

5.
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概念的引入为中国耕地保护提供了全新视角,然而国家层面尚未形成系统的制度架构与方法。科学划定补偿分区、量化补偿标准是这一制度设计的关键。该研究以省域为研究单元,辨析耕地生态承载力的空间转移与生态公平的理论关系,依据耕地生态承载力盈亏和耕地保有量目标是否完成构建"四象限"差序分区,运用机会成本法测算补偿标准,并进一步优化支付/获偿总额。结果表明:1)2019年中国耕地生态承载力呈"北盈南亏"、耕地保有量呈"西盈东亏"的空间分异;2)补偿差序分区呈东北-西南方向"条带状穿插"的空间形态:全额获偿区以耕地大省为主(8个省级行政区),减额获偿区主要位于中部平原和丘陵区(6个省级行政区);全额支付区大多地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5个省级行政区),减额支付区集中在黄土高原、四川盆地、青藏高原(12个省级行政区);3)从全额支付区到全额获偿区,补偿标准均值呈"阶梯式"递减,中国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为6.13万元/hm2;4)经计算,黑龙江省获偿最多为1 683亿元,浙江省支付最多为2 151亿元。引入洛伦兹曲线验证,得到耕地生态保护补偿使省域间财政收入差距缩小了0.06。因此,该研究提出了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差序分区和标准量化方法,为提高耕地保护主体动力、建立国家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提供了科学参考。  相似文献   

6.
[目的] 探究耕地生态供需差异特征,为有效保障耕地生态功能的持续供给,维护区域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理论支持。[方法] 以吉林省辽河流域为例,基于耕地“三生”功能,综合耕地生产性足迹、生活性足迹和生态性足迹,改进生态足迹模型,明确研究区耕地生态供需差异。[结果] ①辽河流域耕地生产性足迹、生活性足迹和生态性足迹差异较大,其中,耕地生活性足迹最大,生态性足迹最小。②辽河流域耕地利用处于显著的生态盈余状态,整体表现为“县(市)盈余,区赤字”的特征,造成耕地生态赤字的原因为耕地的生产性赤字。③辽河流域耕地生态供需状况在空间上具有显著的不平衡性,整体呈“北盈南亏,梯次递进”的空间分异特征。[结论] 构建基于耕地“三生”功能的生态足迹模型,能够更加全面地探索耕地生态供需情况。基于耕地的多功能,人类对耕地资源的占用与消耗差异显著。流域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充分考虑其空间差异特征。  相似文献   

7.
王盼盼  高佳 《水土保持通报》2023,43(6):185-192,199
[目的] 测算并分析流域多尺度耕地生态价值及补偿标准,为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参考。[方法] 以吉林省辽河流域为例,运用当量子法、市场替代法、景观格局指数等,综合考虑耕地数量及空间配置情况、耕地质量差异及耕地生态负外部性,建立流域多尺度耕地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耕地生态补偿标准。[结果] ①吉林省辽河流域耕地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服务价值,且其价值具有显著的空间差异特征及尺度依赖效应。②2020年,辽河流域耕地生态价值为20 502.78元/hm2,各区县耕地生态价值取值在4 261.97~16 873.59元/hm2。不同区域分布不均衡,整体西北地区高于东南地区。③流域耕地生态补偿标准为4 319.36元/hm2,各区县的补偿标准在814.68~3 471.85元/hm2,差异较大。[结论] 针对不同空间尺度,应结合耕地生态价值及地区实际,建立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及方案。  相似文献   

8.
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是当前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为了科学合理地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论文从农户认知视角出发,结合河南滑县473份的农户调研数据,运用数据统计分析方法,重点围绕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必要性、补偿依据、补偿标准、补偿周期、补偿资金发放方式、受偿主体、支付主体、资金管理主体和监督主体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对耕地保护的认知度较高;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设计中,尽管农户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认知程度较低,但对实行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必要性认知度较高。补偿周期应以年为单位。补偿依据应以耕地面积为准;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方面,若考虑耕地质量差异,高、中、低等地补偿标准分别为5 446.43元·hm~(-2)·a~(-1)、4 910.71元·hm~(-2)·a~(-1)、4 481.71元·hm~(-2)·a~(-1);反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为5 209.92元·hm~(-2)·a~(-1)。受偿主体为农户,补偿资金应全部发放给农户,支付主体与管理主体均为中央政府。最后,提出应积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实际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应组建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组织机构,加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加大耕地保护宣传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粮食安全视角下的环京津地区耕地生态补偿量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从粮食安全角度出发,通过计算粮食耕地盈亏量、粮食耕地超载指数和补偿系数,建立了耕地生态补偿模型,通过量化县域耕地生态补偿,对河北省环京津地区耕地生态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环京津耕地"生态供给"与"生态消费"存在典型的"空间异位"现象,其中耕地"生态消费"主要集中于环京津南部地区,而耕地"生态供给"则主要集中在环京津西部地区。2)2014年环京津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4.480 5×10~(10)元,整体呈现不能自足的态势,总赤字金额为7.834×10~9元。3)环京津地区中,河北省张北县、兴隆县、蔚县、尚义县和涞源县等17个县市表现为盈余,其余各县市均呈现为赤字状态。其中滦南县需支付的耕地生态补偿量最高,为5.173×10~7元,其次为玉田县和东光县,分别为4.864×10~7元和4.849×10~7元。虽然遵化市、滦平县、曲阳县可获得补偿,但其耕地生态条件也仅仅表现为"紧平衡",仍需受到广泛关注。4)以粮食安全角度为出发点,2014年环京津区急需获得耕地生态补偿的县为张北县、蔚县、尚义县、阳原县、涞源县和曲阳县,需支付耕地生态补偿的县为滦南县、玉田县、献县、吴桥县和定州市,唐县、涞水县和丰宁满族自治县既不需获得也不需支付耕地生态补偿。与前人的研究相比,本研究以生态补偿为切入点对河北省环京津地区耕地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对于促进环京津地区经济发展、耕地生态环境保护与耕地资源持续高效利用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此方法的运用可为类似地区生态补偿的量化研究提供参考,为其他地区以生态价值量确定耕地保护指标提供依据,对耕地生态补偿价值机制的研究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0.
[目的]研究鄂豫35个地市2000—2015年耕地资源利用变化影响因素的空间分异特征,为保护耕地资源及其可持续利用提供管理参考。[方法]基于鄂豫各地市耕地资源统计数据,分析耕地资源相对变化动态;采用地理加权回归(GWR)模型,分析鄂豫地区耕地资源变化影响因素的空间差异特征,并侧重对残差的空间差异进行分析。[结果]①从空间格局看,耕地资源变化减少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南部区域;耕地资源变化平衡区集中分布在中北部区域;耕地资源变化增加区大部分分布在东南部区域。②人口、固定资产投资与农业机械水平在空间上与耕地资源呈正相关;地区生产总值在空间上与耕地资源呈负相关。③残差高值区出现在耕地资源变化的平衡区和增加区,低值区分布在耕地资源变化的减少区和平衡区中相对变化较小的地区。[结论]保护耕地应根据影响因素的空间特征,在不同地区采取相应的适应性措施。  相似文献   

11.
[目的]对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损益进行研究,为国家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吉林省四平市为例,从价值的哲学概念入手,构建农用地综合价值体系,运用收益还原法、当量因子法和影子价格法对四平市农地综合价值进行量化和评估。[结果](1)农地综合价值为1.33×106元/hm2。其中,经济价值为4.56×105元/hm2,生态价值为3.74×105元/hm2,社会价值为2.87×105元/hm2,农地发展权价值为2.18×105元/hm2;(2)农地非农化实际补偿价值为4.50×105元/hm2;(3)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损益为8.84×105元/hm2,损益价值占农地综合价值的66.3%。[结论]2012年四平市的农地非农化实际补偿价值仅占农地综合价值的33.7%,证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认为对农地价值认识的局限、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征地制度不完善、农地产权不清晰是造成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2.
[目的]探讨三象限法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应用,为县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与发展模式提供一定依据。[方法]以安徽省宿松县为例,采用三象限法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区域进行划分,从耕地质量适宜性及社会经济条件可行性2方面对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评价。其中,耕地质量从立地条件、耕地理化性状及利用条件等方面选择评价指标,社会经济条件从耕地农业生产力、耕地建设利用状况及群众意愿等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结果]高适宜高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3 046.67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14.89%,高适宜低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10 974.53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53.62%,低适宜高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6 445.73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31.49%。在对3个区域的耕地限制性因素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模式。[结论]运用三象限法,耕地质量与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成3个区域。宿松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及发展模式与3个区域动态联系。  相似文献   

13.
湖南省耕地资源动态变化及其驱动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研究湖南省1996—2011年耕地资源的变化过程,定量分析耕地变化的驱动因子,并对该区域耕地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生产提供重要参考。[方法]利用湖南省近16a的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及相关社会经济资料,根据研究区域的特点选取了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农业机械化水平等14个指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耕地变化的驱动力进行分析,最后采用灰色系统GM(1,1)模型对研究区域耕地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结果]1996—2011年湖南省人均耕地面积下降趋势明显,由1996年的0.066 9hm2减少到2011年的0.058 0hm2,该省耕地数量变化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耕地面积变化驱动力主要由人口增长、社会发展、农业生产能力、人民生活水平4个方面构成。预测结果表明,研究区域2014—2020年的耕地面积继续呈下降趋势。[结论]湖南省耕地减少速度快,土地垦殖率高,且后备资源贫乏,应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以促进区域的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目的]基于公平视角量化2011-2018年东北地区的耕地生态补偿标准和优先级,为东北地区耕地生态保护提供理论指引。[方法]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出发,在对耕地生态补偿行为和标准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当量因子和水足迹模型。[结果]①东北地区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呈现东高西低的特点,在2011-2018年,各省份均出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②在剔除耕地经营者自身消费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结合不同地区支付能力后,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的耕地生态补偿标准近几年较之前偏低,2018年的额度分别应为5.73×1010,3.13×1010,1.33×1010元。③考虑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态补偿优先级由高到低分别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应当率先向黑龙江省支付耕地生态补偿。[结论]在今后进行耕地生态补偿时,要科学合理地测度补偿标准并健全跨区域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5.
研究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对科学合理地制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基于耕地面积建构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计量模型,利用西部省区2005—2012年的相关数据,对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西部农户在保护耕地过程中向社会无偿提供的生态外部性价值量平均为8 174元/(hm2·a),各省区农户贡献的耕地生态外部性年价值量具有不确定性、区域差异性,整体上呈增长变化。因此,从西部区域角度建立西部农户耕地生态外部性价值的补偿标准与机制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耕地资源被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但在此过程中,耕地的正外部性在评价时却往往被忽略,因而,有必要对耕地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详尽的分类研究及价值估算。为此,以江苏省为例,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耕地生态服务功能分为供给、调节、支持和文化4大类,运用价值量评价法评估各生态服务价值,并估算在非农化过程中损失的耕地资源生态服务价值。结果表明,江苏省耕地生态价值为213859.9元·hm-2,1997~2004年期间,因耕地非农化导致的耕地生态服务总价值损失量达3370404.85万元。同时,由于各区域条件差异,其耕地生态价值也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总体趋势为从苏南到苏北逐次递减。最后,从实施生态补偿机制、重新认识耕地价值、规范政府行为和价值评估方法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耕地保护和生态服务价值核算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7.
[目的]以黄河流域陕西片区为实例进行水质水量双向调节的生态补偿量研究,为解决黄河流域上下游生态权益分配矛盾,实现流域区域间公平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同时考虑成本、价值和奖惩3个方面,以基本补偿标准为基础,采用水质改良系数法和水量贡献度法,构建基于水质水量的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开展研究。[结果]黄河流域陕西片区生态补偿量的基本补偿标准为13.74亿元;基于水质、水量调节值分别为-5.66和6.84亿元;2018年陕西省获得生态补偿金额为14.92亿元。[结论]相比以往的测算模型,该模型的测算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也更适应于外部环境要素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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