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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秋高气爽,长江葛洲坝工程局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所在宜昌市江段,向长江投放了十二万尾二点五厘米的中华鲟仔鱼。这是研究所取得了人工繁育中华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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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以来,长江葛洲坝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所共向长江放流仔幼中华鲟77万多尾,增殖了中华鲟资源。1988年3月中旬,来自全国的20多名专家教授在听阅了5万多字的技术论文,观看了人工繁殖、放流中华鲟的电视片、图片和培育的幼鱼,实地察看了各种设施以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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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8日上午,长江葛洲坝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所在宜昌地区江段将身长3公分左右的20万尾中华鲟幼鱼投放长江。至此,从1984年以来,这个研究所共向长江放流人工繁育的各种规格的中华鲟仔、幼鱼110万尾。其中人工培育的体重3克以上的幼鲟放入长江后比其自然繁殖的成活率要高得多。从而,开辟出一条人工增殖中华鲟幼鲟资源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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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科技情报》2021,(3)
正近日,三峡集团中华鲟研究所科研人员等来激动人心的消息:佩戴卫星标记编号为20U0560和20P2232的放流中华鲟,在历经17 d、约1 800 km的旅程后,已游到长江入海口,投入东海的怀抱。这2尾佩戴卫星标记的中华鲟作为"先头部队",已分别于4月22日和23日出现在江阴江段(距入海口200多公里)。"首批卫星标记放流中华鲟游入大海,对三峡集团首次开启的放流中华鲟海洋生活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中华鲟研究所总工程师姜伟说。4月10日,2021年长江三峡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举行。这是三峡集团第64次开展中华鲟放流,共放流"子二代"中华鲟1万尾,其中,有16尾不仅佩戴了常规的"身份证"——声呐标、PIT标和T型标,还首次打上了卫星标记。此次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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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6年5月20日,由农业部渔业局、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和三峡办水库司共同主办,长江水产研究所、荆州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及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在湖北省荆州开展主题为“珍爱国宝中华鲟,保护长江母亲河”的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向长江放流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13.1万尾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12万尾。这是二十多年来,集中放流大规格珍稀濒危动物物种数量最多的一次。这次放流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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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我国长江第一个中华鲟人工繁殖放流站的建设情况,概述了实施救鱼措施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及生态经济综合效益,表明中华鲟研究所实施中华鲟人工增殖的尝试是成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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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4日至28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分别在长江、闽江和珠江隆重举行了大规模的中华鲟增殖放流仪式.此次放流采用了先进的二进制代码微型标志(CWT)系统.该行动是长江水产研究所为保护长江种质资源,挽救中华鲟进行无偿放流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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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约记者何建湘摄影报道)2006年5月20日,由农业部渔业局、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和三峡办水库司共同主办,长江水产研究所、荆州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和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在历史名城湖北荆州开展主题为"珍爱国宝中华鲟,保护长江母亲河"的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向长江放流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13.1万尾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10万尾.这是二十多年来,集中放流大规格珍稀濒危物种数量最多的一次.放流仪式由长江水产研究所张显良所长主持,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李彦亮副主任出席放流活动仪式并致开幕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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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鲑鱼孵化放流站自1988年建站以来,连续多年向绥芬河放流鲑仔鱼,累计放流秋鲑、孟苏和驼背大麻哈257万尾。1995年4月10该站又向绥芬河的东宁县境内三岔口乡新立村河段放流鲑仔鱼40万尾。这批放流的仔鱼体叉长5~6cm,体质肥壮。当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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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从宜宾珍稀水陆生动物研究所传来消息,中华鲟驯养全人工繁殖成功。11月3日晚上23时开始,该所长宁基地的中华鲟人工受精卵孵化开始生出鱼苗,第2天,已出苗约6000尾。这标志着国家‘级保护水生珍稀动物中华鲟内塘驯养全人工繁殖成功。这将为我国中华鲟的放流、种群复壮和长江水生动物增殖打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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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鲟是一种大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平时在亚洲东部沿海的大陆架栖息肥育。每年的7~8月由海进入江河繁殖。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对中华鲟生殖洄游通道的阻隔,引起普遍的关注。葛洲坝工程管理局,在宜昌市小溪塔建立了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所,进行人工繁殖和培育幼鲟放流,为保护中华鲟资源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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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了白鲟、长江鲟、中华鲟近40年自然资源量变化情况,统计了长江鲟和中华鲟人工增殖放流数据,评估了增殖放流成效。因物种特性和分布的差异,放流无效的原因迥异。过度捕捞使人工放流长江鲟在放流后6个月之内难逃被“误捕”,而中华鲟放流数量不足及长江和近海过度捕捞导致中华鲟人工增殖放流的贡献甚微,其结果是长江鲟和中华鲟增殖放流均无法达到自然繁殖群体的补充水平。本文探究了近40年来白鲟、中华鲟和长江鲟在保护、管理和决策上存在的误区和不足,提出在生态大保护的背景下,(1)应编制和实施《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优先项目;(2)应以《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为指引,在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遗传多样性保护方面提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优先计划;(3)应设立中华鲟和长江鲟物种拯救行动计划专项,对现有涉栖息地或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唯有以恢复长江鲟和中华鲟自然繁殖为核心,才有望延续和恢复其自然种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推动长江流域社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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