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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打好种业翻身仗是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出的战略部署,种业保险因其特有的风险保障功能成为保障种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利器。在第十三期中国农业保险论坛中,许多专家都表示,目前我国种业保险还存在着保险品种有限、产业保障不充分、制种知识产权得不到保障和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一系列的问题。对标未来我国种业产业的发展需求,与会专家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种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扩大保险环节,优化保费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创新种业保险产品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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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法制化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跨越商业性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立法模式已然成为阻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病因”,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基于日本《农业保险法》,分析日本农业保险法的发展历程、法律框架和基本特点,探讨我国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做法。研究表明,日本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之初就对其进行了单独立法,法律条款不仅包括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保险责任、保障水平、违规处罚办法等基本内容,还基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性特征对财政、再保险等各项配套支持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法律内容全面、规定强制性保险项目、与其他法律协同配合等特点。我国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虽然填补了农业保险法规制度的空白、初步确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架构、明确了农险经营的法律责任,但与日本相比仍存在立法目标未能体现战略意义、与其他相关法律错位、对政府行为缺乏规定、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中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中规定制度模式、财政支持方式、费率厘定要求、大灾风险分散体系等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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