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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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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保护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于2008年11月26日以第16号部长令发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施行。这对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保护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于2008年11月26日以第16号部  相似文献   

3.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我部制定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现予以公告。附件: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其包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包装(一)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二)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  相似文献   

4.
《湖南畜牧兽医》2009,(4):41-43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5.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5):52-52
项目名称: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2.申请菌(毒、虫)种目的和用途;3.申请菌(毒、虫)种名称、型别和数量。  相似文献   

6.
《中国禽业导刊》2005,22(14):41-41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我部制定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现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7.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40-40
项目名称: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研制单位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法律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3.《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80]农业[牧]字第181号)  相似文献   

8.
一项目名称: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研制单位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80]农业[牧]字第181号)。办事条件:《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农业部核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复印件)。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研制新兽药使用…  相似文献   

9.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保护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于2008年11月26日以第16号部长令发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施行.  相似文献   

10.
《湖南畜牧兽医》2009,(1):40-40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08年年底,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  相似文献   

11.
2004年1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5年4月14日根据《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公布《首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名单》,2005年5月24日农业部又公布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3个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密切相关的法规。由于篇幅所限,本栏日刊登上述5个法规中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4个,需要参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读者请到“中国牧业通讯网-网上论坛(www.cahb.net/bbs/index.asp)→中国牧业通讯杂志社咨询台→采编部→黄昕”中查阅。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农业部于2005年5月24日公布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相似文献   

13.
(接上期)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保藏机构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中国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VCC)菌(毒)种基因序列管理模式的研究以及对用户需求的调研,开发了CVCC菌(毒)种基因序列管理系统,实现了菌(毒)种分子生物学特性的数据信息化呈现。由此为菌(毒)种基因序列资源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提高了基因序列资源的利用率。对微生物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菌(毒)种资源共享服务质量的提高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40-40
项目名称: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研制单位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2.下一步研制方案法律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3.《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80]农业[牧]字第181号)  相似文献   

16.
《北方牧业》2005,(19):10-10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规范兽药研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兽药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  相似文献   

17.
2009年1月1日,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开始实施,配套规章包括:《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4部规章。此规章的出台,会对兽药行业造成什么影响呢?  相似文献   

18.
正提高保藏机构的保藏、服务能力,对确保病原微生物资源的安全管理、高效共享具有重要意义。在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微生物资源保藏、管理也面临着由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型的挑战。中国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CVCC)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实物资源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和数据资源管理。之前,CVCC数据信息管理依靠菌(毒)种共享数据库,解  相似文献   

19.
《动物保健》2009,(1):16-17,56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部孙政才部长签发第16号、第17号、第18号和第19号部长令,颁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四部规章,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四部规章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及对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进行规范,这标志着我国动物防疫法治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20.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部孙政才部长签发第16号、第17号、第18号和第19号部长令,颁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四部规章,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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