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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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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关系到动物疫病防控,关系到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更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所以应当对其严格管理。农业部一贯重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1996年4月25日发布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号),2001年9月17日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2号令,2004年1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予以废止。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兽药管理条例》,对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对兽用生物制品实行批签发管理制度,对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同时授权农业部制定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环节的管理,由《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办法规范和明确。但是,由于兽用生物制品具有对储存、运输条件要求严格的特性,所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环节管理,对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保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相似文献   

2.
京华 《江西饲料》2004,(5):44-44
在农业部近日发布的第37号令中,涉及兽药管理的8个行政规章将于今年11月1日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这八个规章是: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华)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京华  相似文献   

3.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兽药管理工作,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是于2004年4月9日颁布,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范.但新《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兽药"的概念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对"兽药"的释义不利于动物药品的有效管理;兽药监督范围扩大,而兽药监督执法主体范围缩小,监督执法任务更加艰巨,不利与兽药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急需进行修订和完善.其中涉及产品生产工艺,不利于保护企业的技术保密,不利于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完善和提高.现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的监管与监督检验管理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4.
兽用生物制品是保证畜牧业发展 ,用于动物保健的特殊产品。早在 1994年农业部就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二条称 :兽用生物制品的供应以各级动物防疫部门为主渠道 ,第十六条又称 :对违反本规定者 ,由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予以查处。对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和《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 ,我们认为当前在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中尚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需要大家一起来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1 存在问题1 1 供应多渠道 面对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 ,为着各自的经济利益 ,兽用生…  相似文献   

5.
行业动态     
八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 北京市农业局信息网报道:农业部近日发布第37号令,涉及兽药管理的8个行政规章将于今年11月1日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这8个规章是: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此,市、区县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做好贯彻实施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6.
《中国禽业导刊》1999,16(24):12-12
一.法规体系 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是我国兽药管理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规章,对兽药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这些规章有: 1.《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 2.《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国内兽药生产、经营、制剂管理进行了规定。 3.《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对国内企业申报新兽药的资料要求、申报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4.《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对国内企业申报新生物制品的资料要求、申报程序等作出规定。 5.《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对在国内进行销售、分装、使用和商业性宣传的进口兽药的申报程序进行了规定。 6.《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对兽药的管理、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的  相似文献   

7.
蛋鸡饲养所用兽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应产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列出的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  相似文献   

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五家单位审报的禽流感灭活疫苗等七种制品(见附件1)为兽用新生物制品,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七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见附件2)、质量标准(见附件3)、说明书  相似文献   

9.
根据《关于规范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牧医字[2002]178号)中关于“对预防用生物制品采购实行生产厂家质量确认制度”的规定,吉林省牧业管理局近日召开了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技术专家组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了我省所需的首批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厂家及品种。现将省局确认的首批所需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品种及生产厂家名录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10.
《吉林畜牧兽医》2005,(5):58-58
2004年,全国各级兽药监督检验部门积极参加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兽药市场监督、重大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兽药GMP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兽药监察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高。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兽药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企业。第二章场所与设施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经营场所和仓库应设置在同一县(区)区域内,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57-57
农业部于2004年12月24日发布第443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的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兔源)、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鸡痘耐热保护剂活疫苗、鸡传染性支气管炎耐热保护剂活疫苗、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等5种制品为兽用新生物制品,核发《新兽药证书》,  相似文献   

13.
兽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已颁布多年,但目前不按《条例》、《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下同)的行为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管理与生产、经营一手抓。目前,兽药监督管理由省、地(市)、县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但具体操作上一般由省农业厅畜牧局、地(市)、县畜牧兽医站执行,这些部门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般都办有自己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所需的许可证由主管畜牧局、畜牧兽医站填写后,到农业厅、农业局盖个章就行了。这些企业在生产、销售兽药中出了问题,一般是内部处理了事,至多对责任售货员进行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绝少有吊销自己的《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相似文献   

14.
<正>《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兽药管理已经迈入了新阶段。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既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又是确保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同时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办法的精髓是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制定了兽药分类管  相似文献   

15.
本刊讯():日前,山东省即墨市兽药饲料监察部门集中深入24处镇(处、区),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畜产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专业户127个,纠正和处罚违规违法行为4例。一是向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专业户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二是修订完善了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有关规定,积极探讨如何从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的“源头”抓起,实行兽药饲料销售地区代理制和兽药主渠道供应制,进一步完…  相似文献   

16.
简要分析了我国实施新《兽药管理条例》后对兽用新生物制品注册管理产生的影响,以使读者了解兽用新生物制品在注册管理上的变化。  相似文献   

17.
案情 2005年11月17日,北京市农业局兽药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兽医药械中心库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库房内存有该单位经营的3种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全部不能提供《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或《进口兽药注册证书》.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33条第1款和第47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认定该单位库房内3种进口兽用生物制品为假兽药.据当事人交代和提供的进货清单,查实库房内这3种进口兽用生物制品除正常损耗外,没有进行销售.  相似文献   

18.
1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管理相对人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假劣兽药识别知识。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个人)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兽药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1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近日批准三种制品为兽用新生物制品,并向申报单位核发了《兽药证书》,同时发布了三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这三种兽用新生物制品是: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申报的鸡新城疫灭活疫苗(LaSota株);宁夏大学申报的犊牛、羔羊大肠埃希氏菌病、B型产气荚膜梭菌病基因工程灭活疫苗;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申报的鸡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二联活疫苗。农业部批准三种兽用新生物制品@农青  相似文献   

20.
《兽药管理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对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总结、分析《兽药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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