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动物检疫》2010,(6):1-1
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姓猪产地检疫规程》、(皈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于2010年4月26日生效。  相似文献   

2.
《中国动物检疫》2010,27(6):1-1
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于2010年4月26日生效。  相似文献   

3.
《湖北畜牧兽医》2014,(5):46-46
<正>为了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依法行使动物卫生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动物检疫员的综合素质,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全体检疫员、监督员和各乡镇协检员在县畜牧兽医局接受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讲授了动物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规程,着重强调新版监督证章标志的填写及注意事项以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思路;还重点讲解了生猪"瘦肉精"检测  相似文献   

4.
《吉林畜牧兽医》2012,33(1):10-11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相似文献   

5.
正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在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到场或者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是政府行为。1动物产地检疫的特点1.1法定性动物产地检疫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检疫规程》、《技术规范》在辖区内依法实施的权利和义务。1.2规范性动物产地检疫必须由2名以上的持有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志的官方兽医依照法定的范围、内容、  相似文献   

6.
野生动物的检疫监管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控人兽共患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文梳理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有关野生动物检疫监管的相关条款,分析了野生动物检疫范围、检疫规程、监督执法等内容,指出了当前野生动物监管存在检疫对象和检疫范围不一致,检疫规程覆盖动物种类有限,监督执法依据操作性不强等难题。提出应通过完善立法以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强化普法宣贯以明确食用野生动物风险,科学制定检疫规程,明确检疫主体等检疫,以期对优化野生动物检疫监管措施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农业部出台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为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统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在规范家禽的屠宰检疫,加强家禽产品的检疫活动管理,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关于家禽屠宰场所定义、规程适用动物、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的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家禽产品入库贮藏后才出厂如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提出可采取贮藏后继续调运或分销的检疫方式出具检疫证明这一解决方案。这提示在今后工作中扩大屠宰检疫的适用范围及检疫对象,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屠宰检疫规程,提升屠宰检疫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9.
近十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动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2007年8月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在2010年4月农业部新出台《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这些法律法规给官方兽医的工作带来了较为规范的操作依据和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2条规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农业部出台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为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统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1.动物检疫项目有缺陷。《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国标GB 16549—1996、GB 16567—1996、GB 16568—1996分别给出了畜禽产地检疫、种畜禽检疫、奶牛检疫的技  相似文献   

12.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法定检疫书证,是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程检疫合格后,依法出具的法律凭证。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于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面实施,对现行的检疫管理和检疫操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梳理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在产地检疫实施主体、申报主体、检疫范围、对象及规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明确申报主体,出台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加强"指定兽医专业人员"管理;明确检疫范围及对象、完善检疫规程,提升检疫技术水平;优化产地检疫模式,取消县境内产地检疫。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  相似文献   

16.
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的重要职责,是生猪产品流向市场的最后一道关口,做好生猪屠宰监管检查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意义重大。笔者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等法律法规,整理汇总了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生猪屠宰监管检查内容和处罚处理依据,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7.
《中国猪业》2010,(5):12-13
<正>4月20日,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并印发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国家一系列有关动物防疫的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如新《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修订实施、17个动物检疫相关规程的发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制式的启用以及检疫收费标准的下调等新政方针实施,  相似文献   

19.
苏通 《中国动物检疫》2024,(2):27-30+79
补检作为一项重要的动物检疫制度,对于减少社会资源浪费、降低潜在的动物疫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的制定,补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但通过工作实践,结合对补检制度的研究发现,补检制度在工作衔接、启动条件、实施程序、权利救济等4方面仍存在问题,据此提出了健全补检衔接机制、完善法律规定、优化补检规程、完善权利救济机制等方面的实现路径,以期为补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检疫工作作为发现、预防、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意义已被人们普遍理解。《动物防疫法》将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作为动物防疫的组成部分专列一章加以规定,足以显示国家对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整个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