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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启动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意义重大、形势紧迫(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推进,但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滞后于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公益林与商品林之间经济收入差距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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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林业科技》2017,(6)
分析了太白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现状、特点,指出了太白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1)生态效益补偿兑付过程中,承包大户因公益林承包面积过大,与一般农户产生矛盾;(2)贯彻落实国家、省兑付政策时,太白县实施的"三次分配"与现有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之间存在矛盾;(3)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相差过大;(4)受政策影响集体公益林林权流转受限、抵押贷款受限;(5)扶持项目少、补助标准低,承包公益林对一般农户脱贫致富作用不大;提出了完善《太白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发展林下经济、拓宽公益林流转范围、加强公益林经营管理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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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中国(A版)》2014,(9):7-7
西藏十年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达44亿余元自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以来,投入资金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共落实国家财政补偿资金44.46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据了解,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将西藏的425.83万公顷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585.4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统一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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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1月29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研究和部署我区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为今后全面启动我区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奠定基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全面启动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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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4年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形成了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公益林覆盖了全省生态区位重要及脆弱的地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面积和蓄积快速增长,促进了农民增收,充分调动了林权所有者爱林护林积极性。截至今年,全省补偿资金累计投入3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4.3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2.9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为全省林业建设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惠民最广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为实施森林云南建设和“两强一堡”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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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发展与自然保持和谐的纽带。我国生态公益林作为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立法存在着很大缺陷。对生态公益林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是必要和可行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应从法律定义、林权认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经营区管理规则、执法主体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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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7.6%,截至2011年底,已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362.11万hm2,落实公益林专职护林人员55 819人.文中分析了公益林管护中存在的生态效益补偿未全面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低,林农缺乏护林积极性,公益林管护与农民放牧及生活用材之间的矛盾突出,监管不力,护林员的选聘不公正等问题.藉此,提出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尽快出台公益林管理政策,积极开展公益林的非木质利用,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机构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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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于2004年正式建立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甘肃省白银市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也正式启动。笔者于今年5月对白银市所辖三县两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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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林区划界定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
公益林区划界定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程项目,它没有建设期限,而是一项需长期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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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存在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呼和浩特市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为对象,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的林地结构、所有制结构、生态区位、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统计,同时,并对补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便为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提供合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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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公益林补偿工作从非天保区拓展到天保区的第二年,全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924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4517.5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4730.5万亩,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补偿资金近6.1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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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不能完全市场化,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林业建设工作。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等,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初步纳入了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