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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 毫秒
1.
去年12月开始实行的<种子法>与原<种子管理条例>相比,一是强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二是重新确认了19种涉及种子违法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处罚.三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不分所有制,不分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种子法>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都可以取得种子生产、经营权.还首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四是首次明确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2.
新颁布的<种子法>一改过去种子独家经营的模式,允许单位和个人经营种子,种子经营者在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经销种子.  相似文献   

3.
种子经营是种子管理的重要内容,<种子法>保留了种子经营这一章,并继续坚持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结合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市场发展的要求以及针对种子管理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内容,种子法对种子经营的内容进行了重大修改.  相似文献   

4.
放开经营的种子市场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行政手段干预的地方保护政策和市场封锁形式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市场化调节种子供应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种子法>配套法规不完备,有关部门宣传、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一些单位和个人对<种子法>的片面理解,种子市场出现经营多元化,非法制种、售种逐年增加,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代销等现象屡禁不止.种子产业的发展要求必须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5.
种业市场的发展格局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农业部配套规章相继出台,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种子的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打破了行政区域为界限、市场割据和地区封锁的状况,一个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放型种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认真审视和研究新时期我国种业市场的发展格局和现状,对于正确分析四川种子产业形势,加强种子管理,转变服务职能,做好宏观控制工作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种子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实施。目的是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严打假劣行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内容涉及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等内容。  相似文献   

7.
1不指定主渠道<种子法>总则共有七条,删除了<细则>总则的第8条,原第8条规定"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公司是种子生产经营的主渠道,负责按计划供应良种",<种子法>就不在指定主渠道.把种子公司整个都要推向市场,去拼搏、去创立自己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但由于农业生产和种子经营周期的特殊规律,农业部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原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至2001年6月30日废止.  相似文献   

9.
1 新疆农作物种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品种的引育目标不十分清楚。有些地、县种子公司引种不规范,缺乏统筹协调,新品种登记不及时,科研育种水平比较低,品牌意识差,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重。(2)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缺乏一贯性、全局性,管理力度不够,该管的不敢管,管理不全面。(3)执法工作由于经费不足,法规不健全,各级政府缺乏重视程度造成执法力度弱。(4)有的县、市仍存在不审(认)定先推广的现象。(5)部分种子企业忽视种源建设,尤其是常规作物不按种子生产操作规程办事。 2 结合《种子法》的实施,对今后依法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执法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按《种子法》依法行政的主体,承担着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强化执法意识,提高执法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至关重要。因此,应该严格要求,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为此,首先要整顿执法队伍,强化队伍素质;其次,要认真建立并着重落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制,用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 2.2 强化宣传和监督力度 《种子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程序以及法律责任,使种子管理工作真正地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因此,依法治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解决"有法不知"的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现代化的传媒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大量的、不间断的,生动形象的、潜移默化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常识普及,将其根植于社会各个领域。强化监督是做好农作物种子依法管理工作的保障,离开有效的监督,《种子法》就不会得到很好的落实。在种子管理执法中,各级种子执法机构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人民政协、社会团体、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除定期听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外,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抓住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当地实情,对种子管理工作做出有关具体的决定和决议,进一步促进种子事业健康发展。 2.3 狠抓市场管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市场主体的增加,以及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和经营行为的复杂化,要不断探索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为加入WTO做好充分的准备。加大依法治种力度,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从品种、质量、市场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品种"多、乱、杂"现象和假冒、伪劣种子坑农事件发生。要依照《种子法》规定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种子管理者要通过《种子法》的实施,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树立威信,努力改变执法手段匮乏、执法地位地下的现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地、县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对无包装、无标识、无质量合格证种子的查处力度,净化种子市场,打击假劣种子经营行为;严格证照的发放,对不符合生产、经营种子条件的单位,依《种子法》,谁发证,谁负责,确保农民用上合格种子。  相似文献   

10.
辛昌盛 《农技服务》2011,28(3):393-3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提出了基层种子管理站应强化管理和服务双向职能,应从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宣传种子政策法规、加强种子行政监管、强化行业服务指导方面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1.
种子管理站是种子行政管理的专业执法机构,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授权,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审批、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的种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查处新品种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2.
李玉华 《甘肃农业》2003,(10):55-55
为了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加入WTO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提高种子质量,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加快种子工程建设步伐,促进种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武威市的一大支柱产业,武威市种子管理站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种子法>的宣传、学习、咨询和种子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14.
1 当前种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种子管理与经营中依然存在政企不分、经营机制僵化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但部分国营种子公司没与管理部门彻底分开,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决策方式部分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造成投资主体不明,产权不清,政企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  相似文献   

15.
毛瑞喜 《油气储运》2011,(34):4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农业部制定了《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自2011年10月7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16.
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种子。种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开展种子行政管理工作,是《种子法》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一项决定工作。以浙南山区景宁畲族自治县为例,种子管理职能2000年12月已从种子公司分离出来,担负着全县种子管理工作,从过去的配角转为主角,通过前阶段种子经营市场的调查以及《种子法》的实施情况来看,开展种子管理还需加强种子技术的业务培训,树立科技意识;加大种子行政执法力度,做到依法治农和依法治种。现将景宁县种子经营情况与今后山区县级种子管理笔者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17.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产品实现优质、专用、高效的前提。管好种子市场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能否真正得到实惠的大问题。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后(以下简称《种子法》),使种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但随着种子销售等环节的放开,种子经营者不断增加,经营者知识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淡薄,造成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提高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大力宣传《种子法》,提高管理者素质,保证礼泉县种子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8.
景谷县种子市场管理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景谷县种子市场经营管理现状进行了阐述,提出了相应对策,包括加强种子证照管理、定期对经营业主进行技术培训、加大对《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种子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本地种子售前试种及发芽测试工作、规范种子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农作物种子销售服务承诺制等方面内容,以期为保证种子销售市场稳定和农业生产安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正式颁布,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种子管理工作步人法制化轨道,种子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种子管理职能,确定了种子行政执法尺度.通过贯彻落实<种子法>,切实搞好种子管理,将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农技推广》2013,(Z1):14-19
(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发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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