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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不仅属于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而且也是我国典型的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面积不断加大,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究其根源,在于缺乏科学的宅基地退出农户权益保障与测度机制,因此,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建立"五位一体"的恩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宅基地退出农户权益测度机制,加强宅基地退出农户权益保障的追踪监测,并且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建立恩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宅基地退出农户权益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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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 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弊端 1.1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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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乡村振兴中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基于课题组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和文献分析,对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要类型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研究发现:农村宅基地闲置类型可以分为建新不拆旧闲置、继承宅基地闲置、批而不建闲置和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4种闲置类型;农村宅基地出现大量闲置既有历史因素,也受现实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一户一宅"政策落实不到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虚位、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和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本文针对不同宅基地闲置类型,从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有偿退出,鼓励村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强制收回,逐步清退村内未建宅基地;产业带动,提高闲置宅基地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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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弊端
1.1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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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农民因土地征用而成为非农业人口,仍生活在农村的,其在农村的购房行为不应视为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宅,在购买宅基地问题上可以享有农民待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是对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限制性规定,但并不限制农村居民通过"买受"、"承租"方式取得宅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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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科学》2018,(24)
农村宅基地空间格局及利用特征研究是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基础,能科学合理地为宅基地流转提供依据。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调查中宅基地相关数据为基础,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空间分析和景观指数研究方法,从规模特征、聚集情况、宗地构成、建筑特征等方面分析了农村宅基地的空间格局及利用特征。结果表明:(1)研究区宅基地规模呈现以侏儒山街为中心向外逐渐增大的圈层式分布格局,丘陵区宅基地平均占地面积普遍高于平原区,而聚集程度则明显低于平原区。(2)研究区宅基地的细碎化比例普遍较低,以"一基一宗式宅基地"为主,房屋平均层数基本在1. 5~2. 0层之间,且房屋结构指数(HSI)与房屋平均层数(AHF)呈正相关关系。(3)从整体空间格局看,研究区宅基地空间分布主要包括条带型、分散型、片状型、块状型这4种类型。(4)宅基地空间分布及其利用特征受地形和区位条件影响明显。在空间分布上宅基地多分布于高程低、坡度缓的地区,邻近行政中心和道路聚集的区域特征较为显著;在利用特征上湖沼平原区宅基地细碎化程度高,房屋建筑形式在靠近公路、行政中心的地区则更为集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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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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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与探索——基于宁波市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基于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的调研,分析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存在问题,剖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探讨促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结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多样化,推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采用多种形式建设农村住房、实行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等做法对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推动作用。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一户多宅"、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和非法流转交易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需求,法律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造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监管缺位以及与宅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据此,提出了改革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完善宅基地相关立法、建立健全宅基地交易市场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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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宅基地利用综合效益情况,比较分析了白马镇(传统农业区)和仙女山镇(旅游区)的农村宅基地利用综合效益。在掌握白马镇46户和仙女山镇33户农村宅基地利用状况的基础上,运用AHP法计算出两镇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益的评分值,通过比较得出结论:(1)农村宅基地之间的综合效益水平的差距很大;(2)传统农区(白马镇)农村宅基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水平远远低于旅游区(仙女山镇);(3)两镇农村宅基地利用的生态效益都较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两点建议:(1)坚持"因地制宜"的农村宅基地利用原则,实现农村宅基地的高效利用;(2)赋予农民更多对农村宅基地的权利,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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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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