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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开始逐渐兴起。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兼顾农户的实际利益,还需要提高我国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与发展质量,进而使改革达到良好的综合效益。基于此,对集体林产权制度的改革内容进行分析,同时调查研究改革对农户经营林业的影响,以期更好地保障农户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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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产权改革涉及集体林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确立,与从事林业生产的村民利益息息相关,并且集体林产权改革对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搞好集体林产权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几年,国家开始在部分省市实施农村集体林产权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集体林产权改革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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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对福建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研究,从深化集体林产权改革对村集体、农户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论述了改革的效果,并对林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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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体林产权制度沿革分析,提出了在新时期赋予林农林地的永久使用权、完善集体林产权委托代理结构和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以降低林权流转的交易成本等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思路。改革实践表明:通过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显著提高林农营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了林农收益,盘活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村财增加,促进基层单位职能的转变和农村社会和谐。为此.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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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决定产权界定程度。通过构建一个集体林权改革产权界定框架,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对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的动因进行分析。得出林业"三定"改革以来,农民林业依赖程度的降低、稳定的社会产权环境、林业治理方式的转变、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改进等持续降低了集体林地产权界定的成本,使得进一步明晰产权变得有利可图起来,促进了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的发生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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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林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进行了一定的集体林权改革。本文基于林业业态特殊性对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相关制度进行探讨分析时,首先阐述了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必要性,并分析了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业产权改革和其改革的重点,最后并从林业业态特殊性的角度对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相关制度作了相关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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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林业经营差异化是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林业经营结构中的重大变动。以福建林区农户用材林经营为例,在农村用材林经营农户调查的基础上,以聚类分析和相关分析为基准,对农户用材林经营进行分类研究,试图能够较全面地展现出农户用材林经营差异化的特点,并解释其经营差异化的成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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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经营组织过程技术体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科学合理地开展集体林经营管理在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林林经营组织是提高集体林经营管理水平的关键技术之一。不同的经营实体和经营对象应选择不同的森林经营组织方法,其中村集体统一经营和社会型份合作宜采用森林经营类型法,承包经营、拍卖经营、农户家庭经营和联合股份经营宜采用小班经营法。在集体林经营组织过程中,主要发挥森林经营实体的自主作用,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科技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以形成高效有序和职责分明的森林经营组织过程技术体系。参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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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森林资源产权配置到农村家庭户,农户成为新的森林经营主体,林地流转在各地进一步展开,但由于限额管理制度的约束,他们并没有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林地产权的残缺会降低使用者的预期收益,进而影响林地流转行为。因此,根据变化了的森林经营主体特征研究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与林地流转行为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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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南京市浦口区217个农户样本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林改后平原林区林农的经营态度倾向。研究发现,由于城镇化致使预期林地增值,平原林区林农普遍无转出林地倾向。其次,由于林业比较收益较低,林业劳动人口呈老龄化趋势,加之平原林区"小、散、弱"的特点,经营成本较高,致使约五分之一林地出现闲置现象。再次,由于林农在一定程度上的短视性,部分林农将林地承包给林业公司经营时未考虑林地增值,自身利益受损。最后,林业专业合作社可能较好地适应平原林区林业经营需要,但是林业合作社的服务范围、质量以及利益分配影响合作社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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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能够有效缓解农户信贷约束,对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以南方集体林区为例,利用福建、湖南和江西3省农户调研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分析集体林区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的收入效应,探讨不同结构视角下的收入效应差异性。结果表明,样本农户中,获得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占比较低,仅为11.81%;且获得林权抵押贷款农户与未获得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在收入水平、农户基本特征和林地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未考虑农户差异的情况下,林权抵押贷款可以显著增加农户收入水平,且获得林权抵押贷款农户总收入均值明显增加1.74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具有正向收入效应,但不同收入结构和农户结构下林权抵押贷款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从收入结构来看,林权抵押贷款仅增加农户总收入和林业收入,而对非林收入不显著;从农户结构来看,林权抵押贷款仅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占比25%~50%、中高收入水平和大规模经营农户显著。因此,建议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多元运行机制,建立基于农户结构差异化的信贷产品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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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调查的林权改革政策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林权改革是促进林业发展的根本措施,也是促进林业发展的基本政策,林权改革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研究选择江西遂川,福建三明、永安,辽宁清原,北京怀柔等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多维量表分析。结果表明:林权改革对森林生态环境有明显影响,尤其林权改革中农民(林农)对林业的投入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影响显著。同时,不同地区的林权改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研究发现,农民对林权改革的态度、家庭年收入水平、教育程度和性别等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结果也有一定影响。本文认为,林权改革涉及面广,并涉及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的长远利益,因此,应该开展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和林权改革政策效应分析,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稳定、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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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区,从2008年6月起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从森林资源特性的角度研究了广东省采取不分山不分林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并对林业股份制进行分析,认为其适应于林业产业特性且与环境相容,是与不分山不分林相匹配的组织制度,最后提出了完善林业股份制的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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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且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的背景下,选取了500户农户对承包到户、分股不分山和联户承包3种不同林地确权方式的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并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影响农户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结果表明,农户对林地承包到户的满意度最高,其次为分股不分山、联户承包。其中是否持有林权证对满意度的影响最大,其次为林改政策了解程度、林地面积、林地块数、林业投入等因素。最后提出要继续明晰林地产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林业投入,深化林权改革,建立全面有效的林改保障机制,才能提高农户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满意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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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方式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制度改革对提高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及提高林农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分析永定县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方式的变化,探讨了其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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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为总体目标,具有生态、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多目标性。在对这次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价时,从森林资源保护和增长绩效、林业经济效益和投资绩效以及林区社会和谐绩效三个方面,分别设置相应的评价指标,运用林业统计数据,对陕西省林改初期成效进行定量评价。结果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抚育,促进了林业投资、林业产值和林产品产量的增加,增加了林农的经济收入,增进了林区农村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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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平 《浙江农林大学学报》2012,29(3):458-492
林下经营是利用森林生态环境发展种植和养殖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林改后林区和林农增收的重要方式。通过林下经营的现状调查,分析了不当林下经营对林地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破坏,指出林下经营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物权,这种权利不仅涉及权利人的私权,因为森林、林地的生态保护问题,林下经营权还必须面对国家的林业管理秩序。因而,在鼓励和发展林下经营的同时,也需要对这种经营方式设置一种法律制度,将林下经营活动纳入林业行政管理范畴。参7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