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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正>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吉林省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2015年,三部委将继续开展种子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会上强调,种子打假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开展种子打假专项行动,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努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会议明确了今年种子市场监管的五大任务。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狠抓问题企业和问题市场。要对已掌握的  相似文献   

3.
<正>生产的种子是生产销售的种子的工业生产资料,销售的种子是生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资料。尽管销售生产的种子和经营销售的种子之间有明确的区别,但在种子执法和种子司法实践中仍经常发生将销售生产的种子和经营销售的种子相混淆的错误案件。现根据一起实际案例,对销售生产的种子和经营销售的种子之区别予以简述,以期提高处理种子案件的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案例简介M某某系领取营业执照的某农贸经销处的业主,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原包装销售。G系领取农作物种子  相似文献   

4.
正为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用种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种子管理站联合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标本兼治"为原则的春季种子护权打假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2月26日,在玉林市种子管理站梁洁红副站长、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邓斯聪副队长带领下一行8人联合广西省容  相似文献   

5.
正1现状1.1种子企业经营行为逐渐规范近年,通过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扦取样品全覆盖,重点样品进行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等活动,强力查处了涉及假劣种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净化了盐城市种子市场。在高压态势下,种子企业数量,由多变少,种子企业经营,逐步趋于规范。截止2015年底,盐城市有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2家,其中注册资本金1亿元1家,3000万元以上11  相似文献   

6.
正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检查以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组织开展以种子集贸市场及基层种子门市部为重点的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春季重点检查安徽省种子市场上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棉花等农作物品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假劣种子;标签制作不规范、标注内容不真实和未按规定制作二维码;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品  相似文献   

7.
2014年10月14日,中国种子协会、农民日报社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召开种子企业维权座谈会,就如何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套牌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年11月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的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截止到201 4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种子案件超过2 700起,移送司法机关89起,捣毁河南新乡、吉林梨树、甘肃武威等地多个特大造假窝点,抓捕犯罪嫌疑人26人,在中央媒体通报大要案8起.今年,黑龙江省共检查种子企业或门市5 980家,发现并查处违法单位208家,没收假劣、未审定或不合格种子6.3万公斤,为农民挽回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二千多万元.  相似文献   

8.
《种子世界》2015,(2):57
<正>《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4〕1号)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立即进行了部署,来宾市农业局成立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种子站,负责协调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检查评价等工作;由市种子管理站和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成立春季农作物种子护权打假督查行动检查组。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相似文献   

9.
<正>为了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农业部从2010年开始,持续每年执行种子执法年活动,严格清理不合格种子企业许可证,查处制售假劣种子的案件,退出不适宜生产的品种。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1月21日,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结束后,甘肃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议随后召开。在甘肃省永昌县分会场,永昌县副县长张福清参加会议,永昌县农牧、工商、公安等部门,永昌县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永昌县农技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也与会参加。  相似文献   

11.
<正>3月10日,农业部在湖北襄阳召开了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座谈会。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农业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在部分省际交界地区种子市场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了风险。如果这些区域性种子市场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不仅严重制约种业自主创新,更会影响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刘玉春 《种子科技》2001,19(6):332-3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对种子包装和标签要求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任何生产和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 ,否则将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并处以 10 0 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但从目前种子市场来看 ,种子包装和标签与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包装或只是进行简易包装有的单位经营的种子特别是自产的种子 ,不经过加工、包装 ,直接散放在简易仓库中销售给农民 ,稍好一些的单位也只用麻袋简易包装。这种…  相似文献   

13.
《种子世界》2013,(12):1-2
遵照国务院有关领导关于加大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农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讯为保证"三夏"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夏播农资的安全供应,山东省滨州市农业局自5月12日在全市开展了以种子为重点的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以县区自查,市县区联动的方式,重点对标签不规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的种子,假劣农药及标签不合格的农药,无证冒证及成份不足的肥料进行查处。截至目前,该市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门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种子包装在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因此,小袋包装封口标注生产日期、品种名称、产地等内容是提高经营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对种子企业保障产品声誉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正>2014年3月10日,农业部在湖北省襄阳市启动11个省份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会议强调,行动要突出重点区域,采取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种子流入市场,斩断制假售假产业链。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农业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在部分省际交界地区种子市场未审先  相似文献   

17.
<正>为贯彻落实2015年甘肃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对专项检查做了安排部署,为加强工作力度,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市的种子市场进行交叉检查。2015年3月24~26日,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委派兰州市种子管理局质量检测、市场管理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在市、县种子管理部门的陪同下,对全市春季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相似文献   

18.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我局于 4月初围绕登记检查经营主体、主要农作物的未审先推状况、有无虚假标签和假劣种子等内容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了春季专项整治,并对我市种子市场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管理对策.  相似文献   

19.
种子包装是指将种子盛装于某种容器或包装物之内,以便运输、贮藏和销售.在现代种子企业中,种子包装不仅对种子的促销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商品整体观念的重要体现,它是种子生产过程中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种子必须经过袋装、罐装、盒装方具有其外观形态,生产过程的完成也就是种子包装的完成,包装和生产是密不可分的.  相似文献   

20.
寿国光 《种子科技》2004,22(3):149-149
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未经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店家,根据购种者的要求擅自拆开种子外包装,随意称量、粗糙包装后出卖.此类现象在农作物种子销售中发生得比较普遍,符合少量购种者的实际需求.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法律禁止行为.在农业行政监管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该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实践中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1)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属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2)属经营种子的包装或标签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3)同时具有以上两方面的违法性.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统一,以便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种子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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