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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0年1月,农业部令[2010]3号颁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新申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符合兽药GSP的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在24个月内达到规范要求,即自2012年3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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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牧业》2010,(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第二章场所与设施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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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4):33-36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境内从事兽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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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3月1日起《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开始施行,本期关注中《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兽药市场——农业部兽医局局长李金祥就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答记者问》一文中,李金祥局长针对《规范》的发布原因、适用范围、针对兽药经营活动的规定、对保证兽药质量意义及具体措施、各地兽药发展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统一标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这是对兽药GSP的进一步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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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5,(6):47-49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加快兽药GMP实施进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部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6月1日施行。原《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67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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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0,(2)
<正>1.加强了兽药的进销存管理加强源头管理,从源头控制假劣兽药进入经营渠道,是净化兽药市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证用药安全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本规范重点加强了兽药的采购、入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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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是我国兽药生产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兽药质量的一项重大措施。我国于1989年12月由农业部正式颁布了《规范》,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实施。使兽药生产企业逐步达到《规范》的标准,首先必须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现有兽药生产企业凡达不到《规范》标准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