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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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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棉农要从正规合法的农业科研单位和农资经营企业及其委托代理单位购种. <种子法>实施以来,正规合法经营种子的企业无非有以下几种:一是国家、集体及民营农业科研单位;二是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自<种子法>实施后,按要求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经营企业;三是已合法注册的种子经营企业在其有效区域内的委托代理经营单位;四是按<种子法>规定,现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企业.  相似文献   

2.
种子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保证种子质量促进农业增产的重要环节,是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市场开放经营,凡符合<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已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因此,种子市场十分活跃,打破了由县种子公司独家经营的格局,种子代销商,进货渠道混乱,受到利益驱使,盲目进货销售,隐藏着许多质量问题.所以,种子检验工作面广,量大,难以到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种子法》实施后。种子经营主体放宽,单位和个人只要具备《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便可申请邻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但属于下列三种情况的可以不办理:经营者在其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接受书面委托经营代销种子的;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的。那么农民购种需  相似文献   

4.
《当代农业》2014,(1):53-53
江苏省射阳县长荡镇读者郑某来电:我在镇上租用门面.受相关单位委托销售种子。请问:我代销种子需要办理许可证吗?答:《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或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受委托代销种子或者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相似文献   

5.
种子一二三     
《北京农业》2008,(8):29-30
<正>67哪些情况下,种子经营者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有4种情况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一是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二是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三是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6.
种子一二三     
<正>67哪些情况下,种子经营者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有4种情况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一是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二是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三是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7.
随着 2 0 0 0年 12月 1日《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种子管理与经营分离 ,给国有种子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 ,失去行政保护 ,全面推向市场 ,加之市场主体的增多 ,以及内部机制与观念上所遗留的问题 ,也使国有种子公司面临新的挑战。只有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国有种子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 面临的挑战1.1 种子市场主体增多 ,竞争激烈而残酷《种子法》规定 ,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  相似文献   

8.
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人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9.
《农家参谋》2011,(5):18-19
(接上期)184.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有以下4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1)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此类种子经营者的特点是经营的种子是已经包装好的,附有标签,经营者既不能够拆开包  相似文献   

10.
新颁布的<种子法>一改过去种子独家经营的模式,允许单位和个人经营种子,种子经营者在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经销种子.  相似文献   

11.
1.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问题1.1部分种子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低由于《种子法》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受有经营许可证的大企业委托的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一些对种子专业知识一无所知的人员也进入了种子经营行业,这就形成了如同让盲人引路的局面,使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2013,(2):53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读者徐某来电:我想租用两间门面,开个经营种子的经销点,现已与代销部门谈妥。请问:我可以代销种子吗?答:《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相似文献   

13.
去年12月开始实行的<种子法>与原<种子管理条例>相比,一是强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二是重新确认了19种涉及种子违法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处罚.三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不分所有制,不分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种子法>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都可以取得种子生产、经营权.还首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四是首次明确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4.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9,(10):20-22
<正>《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领取经营范围为"代销包装种子"的营业执照和委托者加盖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展种子代销业务的,通常称为种子代  相似文献   

15.
<正>《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领取经营范围为"代销包装种子"的营业执照和委托者加盖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展种子代销业务的,通常称为种子代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但由于农业生产和种子经营周期的特殊规律,农业部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原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至2001年6月30日废止.  相似文献   

17.
<正>1存在问题首先,颁布实施《种子法》以后,规定在四种情况下种子经营者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放宽明显,所以经营者素质高低不一,种子经营门店数量快速增加,出现质量问题时,相互推诿,问题难以解决;其次是农民不知道保护自己,像购种发票、质量保证卡、包装袋等相关证据没有妥善保管,加之部分种子代理商(经销商)不讲诚信,造成取  相似文献   

18.
张积功 《农友》2001,(7):26-26
随着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种子委托销售已成为种子市场营销的新特点。按照《合同法》和《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委托销售可以不办经营许可证,但必须与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签定书面委托代销协议书。  相似文献   

19.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 首先要加强<种子法>的宣传.特别是种子管理部门要以不同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种子法>,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并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其次,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和质量的全面管理宣传,使执法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都能牢固树立种子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思想,自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0.
审定通过的品种,因其不可克服的缺点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明确法律责任。现行的以省级行政辖区为单位的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易淘汰特异性品种,可改为以作物生态类型区为单位的联省品种区试。需要界定《种子法》所指的生态类型区,限制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种子进入市场销售的数量和(或)比例,约束专门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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