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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加强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公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5章39条,包括总则、棉花质量义务、棉花质量监督、罚则、附则。条例强调,严禁棉花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违反此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没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条例还规定,国家…  相似文献   

2.
最近,国务院公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该条例是为了加强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条例强调,严禁棉花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存储等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违反此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没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金额 2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 ; 同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条例还规定,国家实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  相似文献   

3.
《福建农业科技》2011,(6):69-69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国家将进一步违法生产经营饲料产品的个人和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其外,对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饲料行业管理新政将从2012年5月1日正...  相似文献   

4.
《农业质量标准》2006,(4):41-44
【信息短波】国务院修改并重新公布《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加工经营  相似文献   

5.
部委热线     
国务院修改并重新公布《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不久签署第4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后重新公布。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认定。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  相似文献   

6.
《农家顾问》2006,(9):22-22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认定。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后的《条例》规…  相似文献   

7.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饲料原料供不应求,价格一再上扬。一些单位和个人,利欲熏心,在原料中掺假掺杂,以劣充好,以假乱真,蒙骗了大量用户,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原料掺假最多的为鱼粉掺假。常见掺假物的种类有:植物性原料,如稻壳粉、麦麸、草粉、米糠、木屑、棉籽粕和菜籽粕等;动物性原料,如水解羽毛粉、血粉、肉骨粉等,另外还有尿素、铵盐、尿素-甲醛聚合物等含氮化合物以及石子、石粉、黄泥等。  相似文献   

8.
《农村发展论丛》2001,(10):15-15
为了加强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公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5章39条,包括总则、棉花质量义务、棉花质量监督、罚则、附则。  相似文献   

9.
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为野生枸杞叶的采集期,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野生枸杞果的采集期,其余时间为禁采期.在禁采期采集野生枸杞果和叶的,没收采集的果和叶或违法所得,并处采集的果和叶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条例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湖南农业》2006,(11):4-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签署第4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1.
氨基酸含量异常与鱼粉质量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鱼粉是优质的饲料原料。鱼粉中蛋白质含量很高,尤其是动物生长所必需的氨基酸含量丰富且配比合理。因而,鱼粉在饲料行业中应用广泛,但价格昂贵。这就使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在鱼粉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使鱼粉质量参差不齐。而粗蛋白质指标有时不能反映出鱼粉的真实质量情况,如掺入羽毛粉或皮革粉的鱼粉,粗蛋白质含量很高,但其必需氨基酸含量低,因而其质量并不高。本文对检测过的上千份鱼粉进行总结,发现在掺杂、掺假和腐败变质的鱼粉中,总有一些氨基酸的含量出现异常,同时还发现鱼粉制作原料不同也会造成氨基酸的含…  相似文献   

12.
《农业质量标准》2008,(1):54-54
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提到,场外交易或者给猪等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中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将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车辆等违法经营工具,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条例》还加强了属地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  相似文献   

13.
《农业质量标准》2013,(1):76-76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条例还规定,对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相似文献   

14.
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版本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1.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2.优化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  相似文献   

15.
一、种子投诉(事故)的原因(一)因种子质量问题产生的事故1.假种子。假种子有以下几种一是不具备本品种特征特性。非种子冒充种子,以商品粮冒充种子。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用价格低的冒充价格高的;用已经失去销路的老品种冒充市场上看好的品种;卖给购买者的种子不是所需的品种。二是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伪冒种子: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劣质种子。一般会造成田间出苗率低和纯度差两大问题。A.种子的纯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畜禽种业》2008,4(13):89-89
近日,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公布,私屠滥宰生猪,最高罚款20万元。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备案。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生产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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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  相似文献   

18.
违反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感观检验技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商贩无视《种子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用冒名掺假、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国有种子公司名利双损。为了维护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发挥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能作  相似文献   

20.
政法前瞻     
《农家致富》2006,(15):49-49
国家提出农业科技创新任务;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启动;新《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支农投资大增;畜禽养殖管理新办法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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