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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4 毫秒
1.
我国马铃薯品种管理现状及发展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奎 《中国马铃薯》2006,20(1):42-45
1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新品种保护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1999年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马铃薯为1999年农业部发布的第一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之一,《条例》规定,对于《条例》实施前首批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和《条例》实施后新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从名录公布之日起2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凡经过品种所有人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符合《条例》规定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及命名要求的,农业部可以授予品种权。  相似文献   

2.
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介绍了国内外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同时对国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制度、体系、品种权的实现和侵权处理等进行了概述,最后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中国种业的经济生活中存在和发生着渐趋增多的各种有关植物新品种权益的现象和具体问题。这些现象和具体问题,反映出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涉及到有关品种权法律制度的许多根本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具体内容。分析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品种权制度和消除中国种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并且随着品种权制度的完善,给解决前述具体问题提供制度和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4.
王建国 《杂粮作物》2006,26(3):254-254,F0003
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同日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部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自《条例》实施的六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5.
刘君 《杂粮作物》2005,25(3):218-220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4月24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介绍了品种权人的权利、品种权事务及代理等知识,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6.
浅谈杂交水稻品种权保护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宜珍 《杂交水稻》2006,21(5):8-11
杂交水稻的发展催生了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又促进了杂交水稻的健康发展。目前,杂交水稻品种权保护存在育种单位品种权保护意识较淡薄、种子成本增加、审查速度较慢、维权困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实施品种权战略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7.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 1997年发布并于 1999年 4月 2 3日正式实施 ,但到目前为止 ,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也只有186件 ,仅有 3 9件申请符合授权条件 ,另有 94件申请初审合格 ,并发布初审合格公告。所以 ,整个工作刚刚起步 ,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与代理人有关知识的宣传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参加了农业部于 10月 11~ 13日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人培训班 ,现将植物新品种权与代理人关系谈一点初浅认识。品种权 ,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心 ,整个植物新品种保护都是围绕…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品种权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其保护制度需要加大完善:种子企业及种子科研单位作为种子市场的经营者、培育者也要提高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意识.抵制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9.
徐忠成  王淑文 《玉米科学》2004,12(Z1):116-11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种子行业已经走上了有法可依、有序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正确有效实施品种权,对于每个品种权人、种子企业都应充分认识,准确掌握。  相似文献   

10.
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对我国种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日益重要,但由于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立法的不完善.其不仅已经严重影响了对育种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已经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混乱,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法院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的品种权人、培育人、育种者等关键概念进行了辨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激励育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内外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论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的形势、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于1997年3月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  相似文献   

13.
玉米品种权在植物品种权保护、创造、交易和实施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玉米品种权的内涵、特点以及品种权的产权结构等问题,研究了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模式及其选择策略,指出目前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促进和完善我国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有效运行的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14.
《云南热作科技》2009,(2):53-54
4月23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的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十周年庆祝活动上。据悉,我国自1999年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为其第39个成员,同时启动实施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累计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6348件和2312件;  相似文献   

15.
在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植物品种权法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公布,扩大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做到植物新品种法、专利法和种子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之间的相互协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加大品种权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水平。  相似文献   

16.
《杂交水稻》2005,20(4):13-13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选育的中国第1个三系杂交水稻香稻不育系“新香A”已取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品种权号为:CNA20010021.1。现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仅授权湖南农富种子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经营“新香A”种子。为维护“新香A”的品种权,凡未经湖南农富种子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经营“新香A”及由它配组的杂交稻组合种子,否则均属侵权行为,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6条、第33条、第39条之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种子法》第十二条设立的育种者保护制度,对授权品种适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育种者选育的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具体规定。本文从对选育品种的法律属性分析人手,就申请品种或其他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利用的.育种者选择何种方式保护除人身权以外的经济利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中国稻米》2006,(4):11-11
根据《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2006年第3期刊登的品种权授权公告,中国水稻研究所选育的中恢8006、中旱209、伽马-1等品种的新品种权被国家保护。至2006年5月31日,中国水稻研究所获新品种权保护的水稻品种已达6个,另外3个分别是中9A、中浙A和中9优838选。  相似文献   

19.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中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它不仅保障了育种者及品种权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地激发了育种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大了社会资本向种子行业的投资力度,推动了中国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的转型。  相似文献   

20.
我国仿照UPOV品种权保护模式,建立了品种权保护制度,并在近年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品种权申请量已居世界第4位。但我国的品种权保护尚处于发展阶段,许多问题还有待研究解决,例如,我国品种权的国际保护还很少,对其他国家的保护制度研究不够,品种权国际保护的意识淡薄。因此,国家应加大宣传力度,研究品种权国际保护的政策和法规,促进我国品种权的国际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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