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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4月24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介绍了品种权人的权利、品种权事务及代理等知识,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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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杂交水稻品种权保护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杂交水稻的发展催生了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又促进了杂交水稻的健康发展。目前,杂交水稻品种权保护存在育种单位品种权保护意识较淡薄、种子成本增加、审查速度较慢、维权困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实施品种权战略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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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有关品种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现行中国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结合农业部有关品种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讨论了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最后指出尽快启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才是切实推动品种权行政保护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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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品种权在植物品种权保护、创造、交易和实施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玉米品种权的内涵、特点以及品种权的产权结构等问题,研究了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模式及其选择策略,指出目前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促进和完善我国玉米品种权实施许可有效运行的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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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热带作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对于维护国家战略安全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20 a里,我国热带作物共有20个属(种)纳入新品种权保护目录,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本文运用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的公开数据,从热带作物的属(种)、类型、申请授权时间和育种主体等不同角度,统计分析了当前我国的热带作物品种权保护现状,归纳剖析了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存在的保护意识不强、保护难度大、育种主体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品种权授予不及时等问题,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品种权保护意识、强化侵权打击和技术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利用、加快热带作物新品种测试能力建设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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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对我国种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日益重要,但由于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立法的不完善.其不仅已经严重影响了对育种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已经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混乱,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法院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的品种权人、培育人、育种者等关键概念进行了辨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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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同日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部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自《条例》实施的六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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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植物品种权法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公布,扩大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做到植物新品种法、专利法和种子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之间的相互协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加大品种权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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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品种权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其保护制度需要加大完善:种子企业及种子科研单位作为种子市场的经营者、培育者也要提高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意识.抵制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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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2003,(3)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培育的籼型杂交水稻恢复系“先恢 2 0 7”(父本 )已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品种权号 :CNA2 0 0 1 0 2 1 7.6。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已将“先恢 2 0 7”品种权转让给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本公司 ) ,2 0 0 2年 1 1月 8日 ,本公司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在《农民日报》、《杂交水稻》杂志发布了“先恢 2 0 7”品种权保护联合声明 ,同时向各地有关种子企业寄 (送 )达了律师函告。为了迎接加入WTO三年保护期后外国种子企业进驻中国市场的挑战 ,营造中国种业界尊重他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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