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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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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在开展打假护农整治农资市场活动中,发现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农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农资经销单位违规经营问题多。一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一照多点经营等现象严重。二是个别农资批发企业将农资批量出售给无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这是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少数个人通过各种手段挂靠于农业部门的单位,从事假冒伪劣的农资生产经营活动,逃避检查。四是一些所谓的“庄稼医院”,无营业执照、无技术人员、无检测设备非法经营农资,层层转包牟利,坑农害农。  相似文献   

2.
1楚雄州农药市场现状 农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经营销售有严格的许可制度,供销系统改制前经营主体是供销社、农资公司;供销系统改制后,私营企业进人农药经营市场,并用挂靠和发展网点的形式迅速扩展,使农药门市遍布乡(镇)村、社。据统计,目前楚雄州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有1359个,从业人员2210人。农药网点增多,虽然方便了群众,但也给农药监管带来困难,同时为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农药市场混乱,具体表现为:  相似文献   

3.
购买化肥须谨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销售单位要证照齐全 农资产品的经营资格,国家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预先审批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4.
【案情概述】
  某县农业局在农资市场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农资经销部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经查,该农资经销部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某农资经销部”,当事人为刘某。县农业局认为,该农资经销部没有按照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随后,县农业局执法人员通过实施简易程序,对该农资经销部处1000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5.
从事农机产品营销业务,须办理《营业执照》后,方能经营。销售经营农机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要到工商行政机关领取并填写《申请报告》,经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到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农机产品销售经营者”,是指销售农机产品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农机产品”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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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某县农业局在农资市场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农资经销部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经查,该农资经销部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某农资经销部",当事人为刘某。县农业局认为,该农资经销部没有按照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随后,县农业局执法人员通过实施简易程序,对该农资经销部处1000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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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秩序混乱,导致供销社农资供应主导能力下降和基层供销社经营阵地萎缩。面对这一现状,响水县供销系统广大职工牢记为农服务宗旨,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方式。去年率先在黄圩镇试点,以供销社为龙头,以村级农资服务站为依托,下设12个网点,组建农资专业合作社,形成上联生产厂家,下联村组农户的新的经营格局。今年,县供销总社在总结该镇做法的基础上,以县农资公司为龙头,以15个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在全县设点90个村级为农服务站。1~5月份,全系统实现生产资料零售总额1391万元,同比增长15%;每个站点都获得了5000元左右的经济效益。该县具体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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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2年《宪法》 《宪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相似文献   

9.
案例1 在农村,部分农户间为了经营、耕种方便,经过协商,自行串换承包地块的现象比较普遍.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流转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流转方式分为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其中,转让的流转方式比较特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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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我想开一家餐饮店,听朋友说营业执照不好办,此时正好有一家店面要转让。请问,那家店的营业执照可以转让给我吗?答:我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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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资经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资经营市场混乱据检查全县农资经营网点420家发现,其中超范围经营、乱挂靠、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26家,占30%.徐桥镇、大石乡、花元乡检查36个重点经营点,超范围、无证、无照非法经营16家,占44.4%.值得一提的是:县、乡、村级经营农资主体的供销部门摊子大、网点多,个体双代店到处可见,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是市场中严重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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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期(下) 第五章草种经营 第二十六条草种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取得草种经营许可证后,凭草种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但依照<种子法>规定不需要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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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出租及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存在未经招投标等违规现象,是村财管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探讨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的流程等有关注意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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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践中,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设立后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处于休眠状态,甚至是“休眠社”“空壳社”;还有一些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为了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其中,“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既包括自设立后两年内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包括开展经营活动后连续两年中断经营活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只有一个:吊销其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由登记机关颁发,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也应当由登记机关作出。营业执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最基本条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失去了合法经营的资格,不能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应当依法退出市场。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程序予以解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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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晖 《北京农业》2012,(18):216-2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通过土地承包合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可以流转.法律规定流转的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实践中所采用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代耕等流转方式各有利弊.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方式更加多样化,采用入股、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等方式,政府制定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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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服务状态如何,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阶段在什邡区域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的企业、网点呈现多、乱、杂现象,农业生产季节的农资纠纷每年不断,因农资问题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规范农资经营服务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资》2000,(6):25-26
<正> 一、2000年农药市场的概况 随着农资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和农资经营市场化进程的加快,2000年农药市场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销售主体的进一步明确 经过几年的市场调整,农药销售主体已基本定位,过去那种无证经营农药的现象得到抑制,基本形成以供销系统的农资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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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苏农连锁须知★具有合法的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门店牌匾使用“苏农连锁”统一标识,店堂悬挂“苏农连锁”的营业象征。  相似文献   

19.
正在农村,部分农户间为了经营、耕种方便,经过协商,自行串换承包地块,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流转行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流转方式分为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其中,转让的流转方式比较特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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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多看、多听、多问,避免上当受骗,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一、认真查验经营证照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如种子经营者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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