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一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郭莹,刘春辉.一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引发的思考[J].农电管理,2013(9):49-50.
作者姓名:郭莹  刘春辉
作者单位:[1]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摘    要:案情回放2008年4月29日,电力公司与某制笔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为:"用电人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结算协议》中约定用电人直接向供电人一次性交付电费,应自每月抄表日起10日内全额交清电费。

关 键 词:供用电合同  破产债权  电力公司  违约金  电费债权  违约责任  电费结算  破产申请  破产管理人  确认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