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的女儿不是泼出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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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和礼,罗依群.嫁出的女儿不是泼出的水[J].农家顾问,2004(8):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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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和礼 罗依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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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艳是江西赣州市郊区红岭村村民,2001年与本镇小学教师薛某结婚。因丈夫是外乡人,其户口仍留在娘家,所承包的土地也未收回。2001年5月生一女孩,户口随母。2003年4月因城市建设需要,红岭村靠近市区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小艳母女俩也被“农转非”。在土地被征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该村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每人可获得1.4万元的土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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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征用补偿金 《妇女权益保护法》 民事诉讼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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