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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参加工产品分等质量标准》(五)对有害元素限量标准的研究与讨论
引用本文:赵晓松,李树殿,汤美兰,徐颖,秦静,庞亚清,朱飞,鞠萍,赵秋萍,王琳,丁贵忠,朱妙英,王晓萍,初正云,高艳珠,郭安,徐绥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参加工产品分等质量标准》(五)对有害元素限量标准的研究与讨论[J].人参研究,1995(2).
作者姓名:赵晓松  李树殿  汤美兰  徐颖  秦静  庞亚清  朱飞  鞠萍  赵秋萍  王琳  丁贵忠  朱妙英  王晓萍  初正云  高艳珠  郭安  徐绥绪
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中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中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中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中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中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吉林省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中药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中药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中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沈阳药科大学 长春,130018,长春,130018,哈尔滨,150040,哈尔滨,150040,哈尔滨,150040,哈尔滨,150040,哈尔滨,150040,长春,130062,长春,130062,长春,130062,长春,130062,长春,130062,长春,130062,沈阳,110161,沈阳,110161,沈阳,110161,沈阳,110015
摘    要:人参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铝、镉、砷、汞。铅和镉属重金属元素,砷和汞为非金属元素。这四种有害元素主要来自土壤,其次与使用的农药也有一定关系。有害元素超过标准规定,长期服用,易发生慢性中毒。有些国家要求比较严格,规定每日人参服用量中的有害之铅、镉、砷不准超过5μ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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