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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为例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三江口村“旧村改造”规划中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综合评分法和4级评价标准对其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三江口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处于Ⅲ级基本集约的比重最大,其次是Ⅳ级土地利用不集约状况的较多,保留下来的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于拆除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由此说明,一方面三江口村保留下来的建筑在土地集约利用上已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同等规模的小城镇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潜力还很大,尤其在南方经济发达和土地供需矛盾较大地区更应注意挖潜;但在未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的拆除及合村并点需注重质量,同时对于整理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可组织复垦,注重提高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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