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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某些省份降水和灌溉水的含硫量及其对土壤供硫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粤、赣、苏、皖4省降水中硫的平均含量为25.3 kg/(ha*a),如以径流占降雨量的1/2计算,实际由降水带入土壤中的硫为12.6 kg/(ha*a),减去平均淋失量4.7 kg/(ha*a),尚有7.9 kg/(ha*a)可供作物吸收.一般旱地作物需硫量约15~30 kg/ha.因此,仅靠降水中的硫不足以满足作物需要,必须施用硫肥.在种植水稻地区,灌溉水能提供水稻相当数量的硫,如按江西灌溉水平均含硫量1.9 mg/L,利用率为54%和每季每公顷水稻灌水7500 m3计算,则江西每季稻可由灌溉水得到7.9 kg/ha.四川省由于遭受SO2污染,降水中的硫平均含量为82.8 kg/(ha*a),是南方其它省份的3倍左右,灌溉水平均含硫15 mg/L,大约是其它省的5~10倍.由于四川土壤pH近中性对SO2-4引起的酸度有一定的缓冲能力以及中性土壤对SO42-的吸附能力弱,SO42-淋失量大,不易在土壤中聚集,据近年来统计,四川省土壤有效硫、全硫和土壤pH与其它南方省份相比尚无明显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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