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2篇
  2010年   1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1.
周尚兵 《农业考古》2006,(1):145-149,155
有两个因素导致了唐代南方山区居民的增加:逃户与北人南迁事件。唐前期,地主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及官府赋役的逐渐加重,均田制下的小农纷纷破产。尽管破产农民可以通过租佃土地或佣力谋生,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选择了逃亡,逃户问题遂成为唐代官府的一大难题。据冻国栋先生的研究,逃户的白热化是在高宗、武后以至玄宗时期,其基本流向是进入官府统治力量相对薄弱的山区,主要流往江南、山南、剑南乃至岭南一带,他们是唐代山区、丘陵地带及其它后进地区经济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最典型的逃户例子莫过于武后时陈子昂所指出的剑南道东部的山林中,“今诸州逃走户有三万余,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属州县”。在安史之乱发生后,北人纷纷南迁进入长江流域,导致南方本就紧张的土地供应更形剧烈,而南迁北人所能娴熟应用的谋生技术是旱地农耕技术,由此引发了新一轮寻找旱地的高潮。山区居民的增加,畲耕农业技术遂被规模性地在山区应用,唐人的诗文忠实地记下了这一历程。一、问题的再提出大泽正昭先生对唐宋时代的畲田农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指出唐宋时期实行畲田的地域相当广大,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山区,“包括有唐代山南、江南两道的大部分以及剑南道的东部。这里明确的地名是以州县为代表的,实际上畲田实施区域仅是这些州县周边的山间地,并没有包括山地的全部范围。”对于从事畲耕作业的民族,“包括莫摇的蛮从事畲田是明确的,不过,包括汉族在内的其他民族是否从事畲田,现在还不能确认。”但南方山林中不可能有现成的熟地供逃户或南迁户耕种,只能是开垦新地,而原有土著民——蛮族人所使用的畲耕方式及平原居民已有的开荒技术提供了现成的山地开发范例。再结合自居易“结茅栽芋种畲田”等诗句来看,汉族逃户与乱时迁入山区的汉族民户从事畲耕应是可以确认的。前述逃户分布区与畲耕分布区恰相一致,当然不是一种偶合。  相似文献   
2.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