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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宁夏盐池、同心、红寺堡等中部干旱带代表县市的3 a生人工甘草栽培区为试验样地,研究5种除草剂(咪唑乙烟酸、氯酯磺草胺、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氟吡甲禾灵)的农药残留情况。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除氟磺胺草醚含量在0.006~0.054 mg·kg-1之外,其他4种除草剂均未检出;10份甘草样品中精喹禾灵检测出9份,检出频率较大,残留量在0.003~0.022 mg·kg-1;咪唑乙烟酸仅检出2份,含量分别为0.020和0.013 mg·kg-1,其余3种除草剂均未检出。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可知,上述5种除草剂中,精喹禾灵和咪唑乙烟酸的残留量不符合绿色农产品标准,但符合农药最大残留量标准,其余3种均符合绿色农产品标准,5种除草剂均可在规定方法内安全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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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了同一地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及不同地点不同典型土地利用类型下银川平原的灌淤土样品,在分析了土壤基本理化性质的基础上,用奈氏比色法、苯磷酸二钠比色法和高锰酸钾滴定法,分别测定了宁夏引黄灌区农田不同利用方式下土壤的磷酸酶、脲酶、过氧化氢酶的活性状况,并对土壤酶活性与土壤的基本理化性质的相关性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利用方式对三种酶活性有很大的影响。12年果园磷酸酶活性最高,常年旱田脲酶和过氧化氢酶活性最高,而盐化旱田及常年淹水的稻田,三种酶活性都很低。脲酶活性与土壤全氮之间显著正相关,全磷与三种酶活性都极显著相关,三种酶之间达到显著或极显著正相关关系。表明磷酸酶、脲酶和过氧化氢酶活性的大小可以敏感地表征宁夏引黄灌区土壤肥力和生产力的高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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