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栽培甘草5种除草剂的残留情况 |
| |
引用本文: | 左忠,牛艳,张安东,温淑红.人工栽培甘草5种除草剂的残留情况[J].浙江农业科学,2020,61(10):2001-2003. |
| |
作者姓名: | 左忠 牛艳 张安东 温淑红 |
| |
作者单位: | 1.宁夏农林科学院 荒漠化治理研究所,宁夏 银川 7500022.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3.四川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
| |
基金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产业链发展项目(QCYL-2018-01);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宁夏)项目;宁夏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项目 |
| |
摘 要: | 以宁夏盐池、同心、红寺堡等中部干旱带代表县市的3 a生人工甘草栽培区为试验样地,研究5种除草剂(咪唑乙烟酸、氯酯磺草胺、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氟吡甲禾灵)的农药残留情况。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除氟磺胺草醚含量在0.006~0.054 mg·kg-1之外,其他4种除草剂均未检出;10份甘草样品中精喹禾灵检测出9份,检出频率较大,残留量在0.003~0.022 mg·kg-1;咪唑乙烟酸仅检出2份,含量分别为0.020和0.013 mg·kg-1,其余3种除草剂均未检出。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可知,上述5种除草剂中,精喹禾灵和咪唑乙烟酸的残留量不符合绿色农产品标准,但符合农药最大残留量标准,其余3种均符合绿色农产品标准,5种除草剂均可在规定方法内安全使用。
|
关 键 词: | 除草剂 甘草 土壤 农药残留 |
收稿时间: | 2020-05-1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浙江农业科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浙江农业科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