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2篇
综合类   3篇
  2023年   2篇
  201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1.
东江流域不同地类非点源污染排放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东江流域为研究对象,选取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小区进行野外径流场试验,研究自然降雨过程中不同地类常规污染物与典型重金属的非点源污染排放特征。结果表明,农业用地水质较差,是流域内的主要非点源,但公路重金属污染物也不容忽视。庭院、公路和菜地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与径流量相关性显著,而水田与林地则相关性差,主要是由同一小区二次降雨间隔差别大与地面特性引起的。庭院SS与COD发生显著初期冲刷现象,TN、TP与重金属(Cu、Pb、Zn及As)初期冲刷不显著,公路、菜地、水田、林地,则大部分指标都发生了明显的初期冲刷现象,同时部分场次降雨中也会出现二次冲刷的现象。不同污染物的初期冲刷现象显著程度规律为SSCODPbTNZnTPCuAs,常规污染物的初期效应比重金属显著,重金属的初期效应更易受到用地类型的影响;对比不同用地类型,则农用地更易发生初期冲刷现象,但公路径流中重金属污染物也存在显著初期冲刷现象。降雨量、降雨强度及二次降雨间隔是影响初期冲刷现象的显著因素。  相似文献   
2.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是我国土地执法监察和司法诉讼的现实需求。由于耕地破坏类型复杂多样,加之鉴定标准可操作性不足,大量耕地破坏鉴定结论的公正客观受到质疑,进而影响司法鉴定公信力。本文对比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20个相关政策文件,分析其在鉴定程序、内容、指标体系、关键环节等方面的差异,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比可知:《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办法》与《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分别聚焦于鉴定工作机制和鉴定规程,两者在内容上有少量交叉。各规范对鉴定单元划定、对照区选取仅作原则性规定。地类查证依据、鉴定指标体系存在显著差异。监测方法的系统性、全面性尚存不足,部分规范同一指标的采样方法、检测方法不同。各标准一般采用极限条件法确定破坏等级。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标准值存在显著差异,土壤严重污染的标准值基本一致。建议各地立足区域耕地种植条件,结合耕地破坏的类型与特点,本着“宜简不宜繁”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结果准确的鉴定指标体系。鉴定指标应与国家、行业标准相衔接,重点关注破坏主导因素,鉴定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破坏面积、深度、坡度、裂缝密度,土壤容重、pH、有机质、含盐量、砾石含量,农作物种类变化度、农产品产量及质量,土壤微生物种类变化度,配套条件(灌溉、排水、道路、采光通风等),恢复成本等。同一指标应统一监测方法。建议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指标权重,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则是推进该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支撑。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农田污染案件频发,缺少科学统一、系统规范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的现状,提出了一种基于污染环境行为确认、损害调查确认、因果关系分析、损害实物量化、损害价值量化等关键环节的农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并利用典型农田污染案例对其进行验证分析,结果显示该鉴定评估方法合理可行,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对于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具有借鉴和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