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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动物检疫员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中.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相当多的检疫监督人员在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时,不出具任何文书,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事后甚至没有记录,在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程序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货主提起行政诉讼,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就面临着败诉的危险.笔者现就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程序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如何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与不合格呢?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具有检疫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合法;二是检疫管理相对人,即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所有人具有合法权利能力;三是动物、动物产品具体检疫方法和过程符合检疫规定…  相似文献   

3.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相似文献   

4.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履行动物检疫法定职责外,还负责对逃避动物检疫或违反有关动物检疫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1.查处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置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作无害化处理,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的可能性,以达到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由于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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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害化处理的概念无害化处理就是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和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相关物品及场地环境等,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病原扩散的目的。2无害化处理的法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38条: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我国《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对高温、化制处理的方式、对象、技术要求都有特定的规定。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的处理标准是《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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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畜禽规模化养殖程度越来越高,畜禽交易日趋活跃,畜禽品种引用不断增加。逃避检疫、贩卖、运输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也非常严重,威胁着畜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如何进行“染疫动物、染疫动物产品鉴定”,笔者发表一些个人见解与大家共商。1 鉴定人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同志认为染疫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鉴定人应由具有兽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担任。笔者认为应由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督员承担。1.1 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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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输运动物防疫监督是指由国家法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人员,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我国领域内经航空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行为。它的职责是负责管辖区内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采样、留样、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重检,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并促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方便快捷而倍受青睐,其种类和数量与日俱增,包括有家畜家禽、种用动物、…  相似文献   

8.
省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是切实有效依法进行对过往境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查证验物,认真检查动物、动物产品有否存在染疫情况,保障过往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正确无误。同时,对过往境动物、动物产品和运载工具消毒。对查获的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时就地消毁或作无害化处理,达到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目的。因此,此项工作,对促进《动物防疫法》的贯彻执行、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阻止外地动物疫病进入我省境内,让我省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也做出重要贡献。1进一步促进《动物防疫法》的贯彻执…  相似文献   

9.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怎样做好病害动物以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只有做好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才能彻底消灭所有病原,有效地防止染疫动物传播疾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文就动物防疫监督相关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一些相关的分析和探讨,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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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正>动物检疫报检制度是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控制动物疫病、防止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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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动物防疫证照,它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等。动物防疫证照是货主合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法律依据,也是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监督货主所经营动物合法的重要凭证。依据有关规定,各省在主要省际公路干线设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主要查验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三证一标(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及动物免疫耳标)”和消毒工作。笔者从事312国道陕西商南段过境动物及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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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防止动物疫病通过调运传入青海省,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1993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在109国道甘青交界民和境内设立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从事进出省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的动物防疫监督、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病死畜、查堵疫源畜禽等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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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是肉品生产中必然的附属产物.具有极大危害性.为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消灭动物疫源.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护人体健康.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极其重视.先后颁布了《动物防疫法》、《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取得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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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是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染疫动物传播疫病,消灭疫源的重要手段.笔者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多年,经常接触此项工作,在实践中有了一定的经验.下面就如何做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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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从动物饲养、流通、运输、交易、屠宰、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环节全程参与监督,进行风险评估,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疫和安全,而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甚至严重有失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实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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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制定本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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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是指把传染源置于特定的环境之中,切断传播途径,达到控制、扑灭疫情目的的一种疫病防治措施。它既是消灭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又是法定的强制防疫措施。《动物防疫法》第41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以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它与封锁、消毒、扑杀、销毁、紧急接种等综合防治措施相配合,在动物防疫中经常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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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严禁经营染疫、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以及饲养场所的防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一要严禁经营各种染疫、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发现的染疫、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必须及时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 ,对于非法生产、收购、加工、经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动物防疫法》从严查处 ;对由此引发重大动物疫情 ,对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加强动物饲养场的防疫管理。各地要加强动物饲养场的疫情监测工作 ,严格执行出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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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在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疫病、物理因素、机体自身缺陷等因素引起死亡,为解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问题,国家从法律层面和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试图解决动物尸体随意丢弃,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危害公关安全等问题。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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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消灭动物疫病疫源、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国家对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极为重视,颁布了《动物防疫法》、《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但因种种原因无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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