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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由于种种原因,拖欠电费在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供用电合同的实际履行率只有70%。也就是说,还有近三分之一的供用电合同没有履约,不仅给供电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带来了经营中的困难。那么,如何正确运用《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来保证供用  相似文献   

2.
高东 《河北农机》2020,(4):111-112
同时履行抗辩权基于双务合同约定最基本的关联性而存在,其是一项实体性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之外行使,亦可在诉讼中行使。但在实务中,请求一方向法院起诉,被请求一方主张该抗辩权,在该抗辩权有效的前提下,法院怎样处理?这就涉及交换给付判决的内容,由于我国程序法方面并没有规定。所以,本文尝试从学理上探究同时履行判决在我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以及适合我国的判决方式,以充分发挥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务中的作用,用来更好地实现双务合同的完成,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相似文献   

3.
当前,供用电合同的不能全面履行给供电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本文就如何运用“不安抗辩权”,确保供用电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降低或化解电力经营风险,提高电费回收率,提出了一些有益的看法。[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荣成 《农村电工》2008,16(1):12-13
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引人了不安抗辩权制度,这对于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依法回收电费,化解电力经营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5.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定了一般规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地不明确  相似文献   

6.
违约金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支付违约金并不以违约行为是否使对方遭受损失为条件。赔偿金违约一方由于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在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支付给对方的补偿费。若违约金已足以补偿对方经济损失,则不再支付赔偿金。定金合同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对方一定量的金钱。定金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合同已履行,定…  相似文献   

7.
谢生于 《农电管理》2008,(12):40-41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供电企业在供用电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用电方容易产生不当得利的情形。譬如,由于业务人员疏忽或者工作能力欠缺等原因,  相似文献   

8.
正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是供用电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给付行为的全过程。供用电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供用电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1.1供用电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包括2项内容:一是标的不可代替;二是不能以承担违约责任来代替履行合同。按照实际履行原则,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合同当事人就必须实际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一、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怎么买卖?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这类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卖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购买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购买合同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买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1 工程施工索赔的含义及其种类工程施工索赔指建筑工程承发包中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 ,或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可见工程施工索赔不只是索取赔偿 ,更是一种“权利主张”。主要有如下两方面含义 :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 ,并已实际发生 ,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②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事件发生而使承包商蒙受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索赔内容 ,工程施工索赔大致有 :①索赔的当事人即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 ,按施工合同当事人…  相似文献   

11.
电力营销过程中,供用电合同的履行一般都遵循供电企业先供电、用电方后缴费的惯例,该项惯例使供电企业承担了用电方用电后不缴费的经营风险。  相似文献   

12.
荣成 《农电管理》2003,(11):22-24
巨额电费拖欠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践证明,依法催收电费,是确保电费债权实现的根本途径。本文立足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电力交易实践,论述了如何贪污待命不安抗辩权,防范电力经营风险。这是一条合法且可靠的法律良策,有助于供电企业走出电费回收困境,值得广大电网经营企业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3.
第14~15讲的内容,与行政执法不同。行政执法是单方面的行政行为,表现的是行政主体意志。而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为,都是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接受为前提的,是双方行政行为。只不过行政合同的相对人是具体的、特定的,行政指导则没有特定的相对人。一、种类与特征(一)特征农机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农机行政机关为了行使农机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的有关确立、变更或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农机行政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1.农机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农机行政机关这是行政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就是法制经济.供电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特别是电费回收中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构建事前防范、事中跟踪机制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具体落实到防范电费回收风险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督促程序、电费债权的保全、抵销权及不安抗辩权、担保等法律手段的运用来保障电费回收.  相似文献   

15.
正购售电合同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售电合同是购售电各方约定,为实现电力产品的价值,由售电方转移标的物电能的所有权于购电方,购电方支付电费的协议。购售电合同具有的特征主体特定。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 :我村陈某 4年前和村上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由村委会提供土地 6 6 7hm2 (10 0亩 )交由陈某经营 ,陈某在承包该土地 10年期间 ,必须每年 3月底前交清当年承包费和其它商定的款项。合同生效后 ,因陈某经营不善 ,现在累计欠村上的承包费5 0 0 0多元 ,于是村委会申请终止合同。乡政府调查核实后 ,决定由村集体对陈某在承包期间对土地的投入予以合理补偿 ,之后终止原合同。请问乡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张汉文张汉文同志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如果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允许解除合同。在该纠纷中…  相似文献   

17.
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电力经营中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分析研究了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存在不能妥善解决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并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切实地提出了可采取的相应防范对策,有益于规范电力经营行为,规避电力市场潜存的风险,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员工风险意识薄弱主要是由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内部合同管理的疏漏。  相似文献   

18.
正购售电合同,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售电合同是购售电各方约定,为实现电力产品的价值,由售电方转移标的物电能的所有权于购电方,购电方支付电费的协议。购售电合同具有主体特定、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标的特殊、属于双务合同、内容具有公益性等特征。订立购售电合同要注意防范下列法律风险。1利用独占或支配地位强迫售电方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撤销  相似文献   

19.
(1)注意不要口头说了算用工者与劳动者只在口头上就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而没有签书面合同 ,一旦产生纠纷 ,劳动者有理也说不清楚。所以 ,要先按法规签好合同 ,再按合同办事。(2)注意不要交纳保证金有的用工者为了给劳动者套上一条“绳” ,便于管理 ,所签的合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如合同规定 :上岗必须先交保证金 ,若违反合同 ,保证金没收。这样的合同签订后 ,劳动者就身不由己了。(3)注意不向用工者一方倒在签订合同时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不要签那些只规定劳动者义务 ,不规定或少规定劳动者权利的合同…  相似文献   

20.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召辉 《农村电工》2009,17(9):15-15
供用电合同是供用电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形成的规范的法律文书.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为电力经营中的重要一环,对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供电企业有的还未认清合同的重要性,有的虽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供用电双方出现的诸如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等一些实质性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使供电企业不得不承担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本文就供用电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及规避对策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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