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在对集体林地、林木明晰产权的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承包农户(包括其他林权所有者)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  相似文献   

2.
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重大举措。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当前深化“三农”问题研究的热点。  相似文献   

4.
唐月红 《中国林业》2009,(22):43-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树木所有权落实承包到农户,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平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新疆林业》2009,(4):20-22
集体林地、林木是我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对于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当前的重点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从法律视角透视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论述了林权改革法律依据、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的特殊保护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出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强化其法定性,依法推动、规范有序、保障改革。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了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和生态效益补偿权。由于林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出现矛盾、林地收益分配机制的缺陷、森林生态效益制度设计不到位以及林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等原因的存在,部分农民存在利益受损的情况。建议构建严格的农民权益保护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含维护农民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保障农民行使充分处置权的法律制度,保护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和劳动收益权的行政机制,完善农民权益的诉求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8.
《安徽林业》2008,(3):1
4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国土绿化》2011,(1):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0.
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土地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实践,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与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1.
《绿化与生活》2009,(5):21-23
(接上期)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明晰产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农民的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12.
彭玉群 《中国林业》2009,(10):63-63
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权改革将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13.
我国林权有关问题评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回顾了我国林权立法的历程,对林权含义进行了剖析。分析了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联系和区别,指出在定义林权时,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并列,作为林权内容是适宜的;提出了“林权属于物权,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属于自物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与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中国林业》2020,(1):68-71
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基本完成,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集体林业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适应各地机构改革后新形势和改革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2019年10月12曰,国家林草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工作,要巩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关系,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举措。《通知》要求各地结合集体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查漏补缺,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  相似文献   

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深入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充分释放出25亿亩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的空间。此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国家林业局在《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将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国家公园体制和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这对于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潜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战略意义。抓紧出台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继续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加强林权权益保护,进一步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模式受到了一定挑战。目前,正在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一个重大的物权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物权理论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物权方面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家庭承包经营问题。  相似文献   

18.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林地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分离的最主要形式就是集体与林农签订林地承包合同,集体在保留林地所有权的前提下,赋予林农林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9.
《湖南林业》2009,(3):11-11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20条强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尚未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在加强宣传、做好培训和搞好勘界发证基础上。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  相似文献   

20.
甘剑伟 《广西林业》2013,(12):17-18
2011年广西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林改后,拥有林地的广大农民应该怎样发展?基层林业部门如何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从本期起,本刊将在《林改风云》栏目刊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系列文章,探索林业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