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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进城农民工政治上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政治意识、政治权利、政治参与等方面。导致进城农民工政治上弱势地位的原因有户籍制度和选举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不公平,进城农民工政治参与缺乏组织依托和进城农民工自身因素。为了改变进城农民工政治上的弱势地位,从政府层面来说,应改革户籍制度、完善选举制度;加强政治参与制度建设,拓宽进城农民工参政渠道;转变观念,为进城农民工提供相应政策支持。从社会层面来说,应充分发挥媒介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为进城农民工提供维护利益和表达诉求的平台。从进城农民工自身角度来说,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养,增强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2.
城市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政治权利的缺失蕴涵着社会危机,改善其政治生活状况就显得日益迫切。农民工群体有自身的政治特殊性,要根据其特殊性来制定相应对策,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调整力度,制定、完善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多样的参政渠道,加强组织化程度等。  相似文献   

3.
二元社会结构下的农民工权益缺失与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民工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工进城务工遭受了种种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彻底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必须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在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子女上学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维护好农民工权益;社会对农民工要给予更多重视和关怀;农民工自身也要不断提高素质。  相似文献   

4.
日前,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备受关注,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城镇化背景下的核心议题.虽然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工进入城市,但现行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方面的制度藩篱和“隐性”门槛,使得“农民工市民化”这一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难以做实.  相似文献   

5.
城乡二元结构格局使得进城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当前政府和社会应当关注的问题。文章阐述了农民工权益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杨阳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6):22781-22782,22786
阐述了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意义,分析了我国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难题,并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优化:改革现行户籍制度,为农民工市民化消除根本性障碍;打破二元社会就业制度,为农民工市民化搭建平台;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条件;转变政府观念,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动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为农民工市民化夯实基础。  相似文献   

7.
河北省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秀艳  邓楠 《河北农业科学》2008,12(12):139-141
现实中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权益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其难点在于: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结构,企业的社会责任尚未到位,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差,收入水平低,承担不起社会保险和维权费用,农民工整体素质相对较低是主动维权的内在制约因素等。只有综合解决这些难点,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相似文献   

8.
罗章  张雪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5):22059-22060,22098
针对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职能缺位,提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政府职能:健全行政法规体系,为政府引导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依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合法合理界定农民工身份地位;完善政府社会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加大教育和培训支出,培育农民工现代公民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发育,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组织关怀。  相似文献   

9.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与制度安排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严行  包志伟  熊邓灵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0):12431-12433
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战略意义,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对合理配置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城市化质量、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繁荣、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受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因素、经济因素、组织因素、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效率和效度较低,基于此,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安排: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合理调控物价上涨幅度和工资制度、健全组织制度、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等,以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良好的社会教育、经济、组织和体制环境,从而顺利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  相似文献   

10.
潘虹 《安徽农业科学》2012,40(2):1060-1062
分析了农民工就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健全法律制度,明确界定农民工就业权利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政府对农民工就业保障资金支持;建立持续有效的宣传制度,营造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工就业权利保障制度性障碍.  相似文献   

11.
李凤梅 《安徽农业科学》2014,(23):8075-8079
分析了我国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农民工的权利保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面对的困难较多,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条件差。指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应当完善农民工的社会救助机制,加快完善全面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改革力度落实平等的受教育权,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2.
始终关注人的利益,努力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基本价值取向。当前,我国在实现“人的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困境,主要体现在户籍制度下农民工的身份转换难、农民工家庭半耕半工的分工困局、农民工心理“城镇化”难等问题。实现“人的城镇化”是新时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实现“人的城镇化”,需要树立人本理念,健全居住证制度;加强中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多元保障机制;引导农民工的政治参与,以满足他们的多层次需求。  相似文献   

13.
“留守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着农民工的出现而出现的。大量的农民工留守子女面临着教育危机,他们心理压力大,家教薄弱,少年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应改革户籍制度,让有条件的农民工将子女带入城市,就近入学;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和幼儿教育;留守子女父母应经常与临时监护人、学校及老师沟通。  相似文献   

14.
高瑞琴 《农学学报》2012,2(2):74-78
本文旨在对中国农村社会中精神疾病人群的选举权进行探讨,试图提出完善该类人群选举权实现的对策。本文对精神疾病人群的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进行了比较,并在北京郊区进行了小样本问卷调查。通过分析发现,判定精神疾病人群的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有较大的区别;目前农村精神疾病人群选举权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障碍,其原因有:制度本身的不完备性、社会公众对精神疾病人群缺乏了解和精神疾病人群分类制度与选举制度衔接不良;保障农村精神疾病人群选举权具有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有:建立农村精神疾病人群病情登记制度、实行农村精神疾病人群病情分流制度和健全选举权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从传统的家户制入手,分析了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困境,提出了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民事主体的创设思路: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特定功能,可以作为财产权利主体享有相应财产权,可以成为合同主体签订以及履行合同,也可以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明确规定承包经营户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同时对承包经营户内部组成人员的法律关系予以明细化,保护承包经营户以及相关主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限制对农民工行政歧视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对农民工的行政歧视在现实中有着种种表现,客观存在的行政歧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但是完全消除行政歧视是不可能的,现阶段的目标是尽可能地限制这种歧视.因此应加强法律体系、维权体系以及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郑毅敏  孙志刚 《安徽农业科学》2014,(19):6495-6496,6498
基于农村青年市民化调查问卷,得出农民工子女面临城乡入托入学两难的境地.认为教育政策及法规执行上缺乏强制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分担机制不科学、户籍制度限制等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城市接受教育困难的主要原因.通过以立法形式明确政府责任,保障教育公共产品供给;明确相关法律条文,维护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加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向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倾斜;建立学龄儿童电子档案,消除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考核范畴等措施,探索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路径.  相似文献   

18.
秦莹  王宁 《现代农业科技》2012,(12):297-298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游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特殊群体——农民工的身份和角色问题日益凸显,打破二元结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该文认为户籍是制约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瓶颈,也是阻碍城乡统筹发展的顽石。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前提,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拥有城市户籍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象征,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源泉,以期促进户籍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9.
史卫民  杜鹃 《湖北农业科学》2012,51(13):2879-2882,2901
中国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依靠《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进行保护的,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律保护明显不足,造成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较大.通过对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设立、流转、消灭以及监督制度的深入分析,建议应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规定,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促成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的监管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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