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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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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农村》2020,(5)
正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住房闲置现象日益突出。盘活农村这块资源,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度供给的重大创举。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积极探索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但如何取得资源激活利用、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多赢"及其规范管理等方面,还需要深入探索。  相似文献   

2.
<正>近年,鹤壁市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将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开发利用,发展集体经济、美化人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公共设施,探索出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鹤壁模式。但目前存在的农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积极性不高、盘活利用方式受限、区域差异大、规范化有待提升等问题,制约了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的盘活利用。本文对鹤壁市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3.
<正>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加快破解要素下乡障碍,充分激发资本、人才"上山下乡"热潮,有效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全面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成为唤醒农村沉睡资源、激活"三农"发展动能和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重大创举。1.主要做法绍兴有闲置农房476万平方米,约80%的农民有出租农  相似文献   

4.
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5.
该文章采取现状调查法与大数据分析法,坚持问题导向,对宅基地“三权分置”背景下重庆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思路进行了充分探讨。研究结果表明:当前闲置农房盘活还存在规划引导不足、政策配套不够、法律法规制约等问题,建议按照“资格权稳定、使用权放活、分类利用、组织有序、平台健全、政策激励”的总体思路,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努力确保宅基地资格权长期稳定;二是着力放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三是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应因地制宜、分类利用;四是积极加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组织管理;五是努力健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平台基础;六是积极加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脚步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可用地逐渐缩减,农村土地规划利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及城郊建设用地需求不断上升,近郊农村土地不断增值,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波动不定。同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保障农户利益,促进城镇发展。另外,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和服务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出现人走村空的现象,但又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人口在城镇享受不到同等的福利政策,大多数的在外务工农民并不愿意放弃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本文依据当前农村实际情况,在原有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农村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同时有效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实施。  相似文献   

7.
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课题。浙江省温州市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房财产权改革是由民间自发创制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对农房抵押转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问题、社会稳定问题、风险防控问题等进行改革尝试和机制创新。下一阶段深化农民住房财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还权赋能"的基本思路,完善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法律法规,开展农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从法律上建立权利主体完善的宅基地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制度,在经济上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收益。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空心村""空心户"不断增加,大量农房闲置。盘活闲置农房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助推器,是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乡村游的兴起带动了农村旅游业的发展,陵阳古镇依托乡村旅游开发利用闲置农房,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理论要求,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需要。采取问卷调查法对目前陵阳闲置农房盘活的主要做法以及主要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闲置农房+特色民宿""闲置农房+摄影展览""闲置农房+土菜馆""闲置农房+传统工艺铺"4种盘活模式,并针对乡村旅游发展及开发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乡村振兴中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基于课题组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和文献分析,对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要类型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研究发现:农村宅基地闲置类型可以分为建新不拆旧闲置、继承宅基地闲置、批而不建闲置和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4种闲置类型;农村宅基地出现大量闲置既有历史因素,也受现实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一户一宅"政策落实不到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虚位、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和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本文针对不同宅基地闲置类型,从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有偿退出,鼓励村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强制收回,逐步清退村内未建宅基地;产业带动,提高闲置宅基地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10.
<正>新县是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全域创建和推广充满乡土气息的“一米菜园”,探索出一条“两同步两提升”(村庄环境整治与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同步,庭院经济与集体经济互相促进提升)的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之路,有效解决了群众主体作用发挥难、闲置宅基地(破损农房)整治难、集体经济发展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12.
<正>如今,如何多元化盘活闲置农房,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7000万套乡村闲置房屋,百万亿元农村土地资产有待盘活。对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  相似文献   

13.
乡村新业态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但是目前农村的建设用地制度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致使乡村新 业态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如何为乡村新业态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用地和空间供给,成为了理论和实践中需要解决的 问题。本文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用于乡村新业态发展的思路出发,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新业 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通过案例研究,印证和延伸了理论分析得到的结论,并提出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发展乡村新业态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4.
梁红华 《安徽农学通报》2021,27(19):101-106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是新时代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此,肥西县开展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落实各项部署,积极进行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有效途径及政策措施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该文以肥西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4个试点村为例,总结了试点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农房是农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财产。通过安徽省农房抵押试点地区的调研发现,现行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禁止抵押和受让对象的限定成了农民住房财产权发展的障碍。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开禁和有偿使用及建立农房抵押权实现后政府收储机制能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农村宅基地空闲严重问题,有利于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  相似文献   

16.
在未来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宅基地全面市场化的大胆预测下,基于对江苏省785位农民和市民的问卷调查,利用有序Logistic模型分析城乡居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充分放活态度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46.8%的受访者支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32.9%的受访者对此持否定态度,20.4%的受访者保持中立态度;影响城乡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态度的主要因素为受访者身份类型、宅基地是否闲置、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了解程度、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的认知、对利用农房从事经营活动的态度、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态度.由此提出顶层设计宅基地制度改革近期和中远期目标、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由适度放活到充分放活进程、建立宅基地市场化流转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引导力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宅基地制度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具体表现为:宅基地所有权主体模糊虚置、宅基地缺少退出补偿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受限、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抵押功能受限。所以必须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集约利用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改革创新宅基地流转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机制,盘活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资产,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相似文献   

18.
在宅基地粗放利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双重作用下,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突出。如何既发挥宅基地对农民生存的保障功能,又实现其增加农民收入的财产性功能,成为了广大农民关心的问题。有鉴于此,选取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阐述二者的契合,探索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的整体性治理策略,试图促进闲置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9.
《农技服务》2019,(12):1-2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到实处、惠及农民,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现转载如下。  相似文献   

20.
农房大量闲置,造成了农村资源的浪费,给当地农民带来大量损失和造成一些隐患。详细描述了闲置农房的现状及各种隐患,系统剖析了闲置形成的多种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激发闲置农房利用的策略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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