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种业连线     
正区域甘肃:召开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种业会议2016年1月28日,甘肃省嘉峪关市种子管理站邀请嘉峪关市农林局主管领导、农林科科长、执法队人员,组织全市27家种子企业负责人、8家种子经营门店代表、8位制种基地负责人召开种子管理工作及新修订《种子法》培训会议,总结2015年种子管理工作及安排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并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种子法》,确保2016年各项工作定好位、开好局。针对当前春耕备种关键季节,2016年2月2日,甘肃省瓜州县种子管理站执法人员参加了酒泉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召开的各县(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及各县站的内设部门股(室)负责人和市站干部职工超过40人的《种子法》培训及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培训会上,一是酒泉市种子  相似文献   

3.
强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管理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绍国 《种子科技》2007,25(4):29-30
杂交水稻制种是农业生产上"企业 基地 农户"联系最紧密的一个产业,也是重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国有种子企业的改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增加,制种基地也随之大面积和大范围扩张,加剧了生产基地的争夺,引起生产企业与基地政府和村社的矛盾,给生产基地管理带来了诸多负担。为进一步贯彻《种子法》,促进水稻制种产业进一步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正>1.经营者缺乏备案的硬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实施以来,盐城市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同时种子管理站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种子经销门店,现场演示指导网上备案操作流程,切实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有效加强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的现状及相关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种子经营者缺乏网上备案硬件条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实施以来,盐城市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同时种子管理站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种子经销门店,现场演示指导网上备案操作流程,切实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有效加强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通过对盐城市各县(市、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督查及总结,盐城市种子生产经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种子管理站是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从事种子管理的机构. 1 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种子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和地区对种子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是了解农作物品种信息及目前市场上适应当地种植的品种及新品种的特征特性.  相似文献   

7.
正河南省开封市种子管理站开展玉米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为加强对玉米制种基地的监管,保证制种质量,按照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搞好玉米制种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西北玉米制种生产的关键时期,2016年8月中下旬,开封市种子管理站管理技术人员在开封市农林局张鹏副局长带领下,赴甘肃张掖、武威、酒泉等地对开封市种子企业安排的玉米杂交种生产基地进行检查。检查组分别对开封市2家企业、3个品种,8 500亩种子  相似文献   

8.
种业连线     
正区域种业甘肃:深入农资经营门店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当前正值种子销售和种植旺季,永昌县种子管理站抓住时机,充分利用下乡机会,深入农资经营门店宣传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帮助农资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他们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更为前来购买种子的群众讲解如何鉴别真假种子、肥料农药以及如何依据《种子法》保护自己等知识,为他们在选购种子、肥料、农药方面支招,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活动中,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针对农资经营者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2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举办了全区《种子法》宣传骨干培训班。辖区内各市、县(区)种子管理站业务骨干,持农牧厅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及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全体职工超过100人参加了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伟利参加了开班仪式,丁明站长主持了培训班。赖伟利副厅长强调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  相似文献   

10.
正为做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的《种子法》)及配套法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7月16~19日,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和江苏省种业协会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修订后的《种子法》及配套法规培训班,来自江苏省各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省种业协会企业会员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约300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11.
正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提高种子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种子,确保制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甘肃省玉门市种子管理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2日对全市辖区内17家瓜菜花卉种子生产企业的种子生产田进行了检验。主要检查了种子生产企业生产资质条件与生产品种是否相符,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种子生产合同的签订情况,种子生  相似文献   

12.
<正>1现状1.1多元化良种推广体系,壮大了良种推广力量1.1.1公益性良种推广体系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种子管理站相继从种子公司分离出来,建立起以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站组成的良种推广体系,承担起了种子管理和良种推广公益职能。各级种子管理站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了国家对良种推广工作的指导作用。1.1.2企业良种推广体系  相似文献   

13.
正20年月2日,甘肃省定西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全体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在学习中,站领导对整个《种子法》的修订内容给大家进行了全面的讲解,与修订前的《种子法》进行了对比,使大家对新《种子法》修订的内容有了深刻的理解。对修改比较大的品种管理部分通过网络下载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的答记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施行以来,种子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行为趋于多样化,复杂化;经营单位、经营网点增多,国有、集体、个体多种成分进入市场,对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种子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种子管理站作为受委托的执法单位管理种子,为种子执法专业化、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恰当、合理、严格执法,实现《种子法》的立法宗旨是立法者的初衷,也是种子工作者及广大农民的要求。1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这一…  相似文献   

15.
蒋先林  张琼 《种子科技》2012,30(7):1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系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部成立了种子管理局。种子管理站现已基本实现了职能转变,从政企不分转变为单一管理。种子管理站的职能主要是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种子市场管理,新品种引育、试验、示范、推广,备荒救灾种子储备,  相似文献   

16.
加强种子管理系统行风建设 强化种子管理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理清学习和工作思路,促进职能转变种子管理体制改制后,结合在新体制下的职能职责,州种子管理站及时理清了"一二三四五六八"的学习和工作思路,即按照学好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两个条例;行使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三大职能;确保农作物品种种植、种子质量、供种数量、种子产业四大安全;重点围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  相似文献   

17.
正甘肃是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面积最大的省份,做好基地建设、维护种子基地生产秩序是全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职责的应有之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基层种子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维护了种子市场,但在具体适用《种子法》条款特别是第七十七条时理解不一,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且该问题如何解决已变得较为迫切。《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对农作  相似文献   

18.
<正>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作物产量、品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甚至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抓好种子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贯彻执行,大部分县级种子管理站已单独行使管理职能。但目前县级种子管理站开展工作仍面临着经费短缺,种子市场监管手段和设备滞后,种子管理工作任务重。如何履行种子管理职能,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县级种子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的主体。《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24个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种子法》关于“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必须彻底分开”的要求,对种子管理和生产、经营机构进行了调整,已初步建立起符合《种子法》要求的种子执法机构。在机构上,18个县(市)采取委托种子管理站进行种子行政管理或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来管理的方式,种子执法机构已全部完成分设,其中属单一种子执法机构的8个,占总数的44%,属综合执法性质的10个,占总数的56%。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的重点也由针对供种主体的管理逐渐转向对流通中商品种子的管理。在新形势下,县级种子管理站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本人谈一点粗浅的认识。1存在的问题1.1种子管理站的地位《种子法》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但对种子管理站的地位没有明确。目前,县级种子管理站的现实情况是受农业局委托进行执法的事业单位(有差额、有全额),委托是有时限的,受到委托你有执法权,没有受到委托你将没有执法权。这种时限的不确定性和执法地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