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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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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7年3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标志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相似文献   

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3.
陈红霖  桂瑶 《中国种业》2004,(11):12-13
一项能够取得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不违反国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破坏生态环境;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应当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另外,品种权是不能自动取得的,即使合乎授权条件的植物新品种,也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品种权申请程序.为了减少品种权申请的盲目性,节省品种权申请人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双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品种权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以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2007年8月25日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旧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在《旧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5.
1 形势与抉择 199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此后,农业部又公布了3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水稻、普通小麦、玉米、大豆、甘……  相似文献   

6.
《新疆农垦科技》2013,(8):69-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已经于2007年8月25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亢立平 《种子科技》2004,22(3):143-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但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来看,2000年以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作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2000年以后无论作物种类或品种数量都直线上升.由此也可看出,知识产权保护已为越来越多的种业界人士所接受和重视.下面从育种者、种子经营企业、用种者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应如何应对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8.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10.
谢居林 《种子》2003,(1):95-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就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办的条件和法律程序都作了极其详细的硬性规定。为提高新品种权保护的申办质量 ,以免发生因操作不规范 ,资料准备不充分造成品种权保护申请人坐失最佳申请保护时机 ,有必要提醒品种权保护申请人在申办新品种权保护之前注意下列问题 :1 熟悉和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1.1 注意研读与新品种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 ,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农业部发布了5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保护的属、种达到41个,包括大田作物、蔬菜、果树和观赏类植物。为广大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竞争平台。截至2003年9月底,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093件(包括韩国、荷兰、日本等国外申请13件)。经审查合格授权的品种422件,占申请品种的38.6%(以后还在逐步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2.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一天,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申请。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在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而使我国农业领域的这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以农作物新品种研究开发为主的地市农科所在参与种业竞争过程中 ,必然面对新品种保护这一新课题。认清形势 ,正确决策应对 ,对其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面临的形势1997年 3月 ,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1999年 6月 ,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此后 ,农业部又公布了三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 ,水稻、普通小麦、玉米、大豆、甘蓝型油菜、花生等…  相似文献   

14.
阎锡家 《种子科技》2005,23(2):85-86
自1999年4月23日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以来,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已得到种业界的普遍认同,品种权实施所带来的收益已成为推动育种创新的有力保证.但从全国科研机构实施品种权的情况来看,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5.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进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激励育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内外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论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的形势、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实施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按照分工分别制定了配套规章和保护名录。1999年4月23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UPOV)正式接纳中国成为该组织的第39个成员国。同日,我国开始接受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随着保护名录范围的逐步扩大和申请、授权保护品种的增多,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与日俱增。现就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其给未来农业种子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们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首先,我代表农业部对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国家林业局的有关领导和科技界、企业界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表彰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激励和鞭策我们继续开拓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8.
《种子世界》2009,(6):56-56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0周年庆祝活动,同时,表彰了为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30个先进集体和70名先进个人。截止2009年3月31日,中国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累计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6348件和2312件。  相似文献   

19.
武合讲 《中国种业》2013,(Z1):20-22
假冒授权品种,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侵犯品种权行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七条列举  相似文献   

20.
从2004年8月29-30日农业部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的“首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上获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5年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育种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品种权申请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截止到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654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508件,年申请数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十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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