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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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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生态位理论的黄土丘陵区耕地整治优先度及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从生态适宜性角度构建耕地整治适宜性评价体系,确定耕地整治优先度及其模式,为制定差别化耕地整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生态位理论为基础,以山西省太谷县为例,从生产潜力、空间形态、区位条件3个维度构建了黄土丘陵区耕地整治生态位适宜度评价体系,通过评判耕地现实生态位与最适生态位的贴近程度确定各研究单元耕地整治生态位适宜度,并采用GIS标准分类法对此进行耕地整治优先度划分,最后结合关键指标组合法确定不同区域的耕地整治模式。[结果]研究区耕地整治生态位适宜度范围介于26.02~93.57之间,且整体分布非均衡性突出。根据耕地整治生态位适宜度评价结果,可将研究区划为优先、一般和限制整治区域,分别占研究区耕地面积的49.50%,30.28%和20.22%。划分结果与研究区耕地利用现状基本吻合。通过对关键指标的组合分析确定了耕地整治的3种模式:坡改梯模式、农田水利建设及完善模式和道路通达度提升模式。[结论]运用生态位适宜度模型研究耕地整治优先度科学合理,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基于生态位模型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   总被引:18,自引:13,他引:5  
该研究以生态位理论为基础,以河南省新郑市为研究区域,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目标,提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生态位的概念,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并在基本农田现实生态位空间与最适宜生态位空间匹配度评判的基础上,将新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分为4个建设适宜性等级,明确了不同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适宜度。同时以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生态位最适值作为评判标准,构建了障碍因子诊断模型,分析了各障碍因子的限制程度。研究结果表明:1)新郑市基本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的面积为14 017.72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88%。需稍加整治即可达到基本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面积为21 121.15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8.99%;需全面整治才可达到基本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面积为4 559.37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42%;暂不适宜建设的区域面积为14 469.70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6.71%。2)新郑市耕地整体自然禀赋较好,制约新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障碍因子是灌溉保障率和土壤污染指数。3)利用生态位模型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丰富了生态位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同时也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设计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3.
以海南省琼中县为研究区域,选取了地貌类型、成土母质、坡度、土壤养分等12个地力评价因子;在构建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模糊数学理论确定指标隶属度,借助层次分析法对评价单元的指标隶属度进行加权求和计算地力综合指数,运用累积曲线法对琼中县耕地地力进行了等级划分。耕地地力共划分为4级:一级地844.37 hm2,占总耕地面积的9.73%;二级地3 306.39 hm2,占总耕地面积的38.12%;三级地3 786.85 hm2,占总耕地面积的43.66%;四级地736.24 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49%。并针对影响琼中县耕地质量的障碍因子提出了改良建议。  相似文献   

4.
基于四象限法的县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与模式   总被引:22,自引:15,他引:7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综合考虑耕地的基本条件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适宜性。为了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该文以广东省五华县为例,首先对耕地质量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进行了评价,其中,耕地质量从立地条件、耕地物理性状、耕地化学性状及利用条件4个方面选择评价指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从农田基础条件、区域社会经济综合条件及群众意愿等方面选择评价指标,据评价结果分析了五华县耕地质量等级分布的不同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程度的差距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采用四象限法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区域进行了划分,其中,"高质量高适宜"区域的耕地面积为15 460.51 hm2,占到五华县耕地总面积的37.65%,"高质量低适宜"区域的耕地面积为8 771.85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1.36%,"低质量高适宜"区域的耕地面积为7 508.73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2.71%。在对3个区域的耕地限制性因素、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基本农田的空间调整措施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设模式及建设方向。研究结果可为县域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5.
利用岷县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地力评价成果,选取9个影响马铃薯生长的评价因子,将岷县马铃薯适宜性生长区域分为高度适宜、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4个等级。其中高度适宜区面积达21 665.24 hm2,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3.27%;适宜区面积为21 567.96 hm2,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3.08%;勉强适宜区面积为5 146.49 hm2,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0.28%;不适宜区面积为1 688.5 hm2耕地,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37%。高度适宜区主要分布在洮河沿岸的中寨镇、梅川镇、茶埠镇、岷阳镇、十里镇、清水乡、西寨镇、寺沟乡、禾驮乡,宜建立马铃薯产业化生产区,特别是脱毒种薯繁育区及专用型薯生产开发区。  相似文献   

6.
基于生态位和"反规划"思想的城市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为深入了解城市土地开发适宜性情况并为城市土地合理利用提供依据,该研究以生态位理论为基础,根据城市土地现实生态位与最适宜生态位的贴近程度,构建出城市土地生态位适宜度模型,借鉴反规划思想构建出该模型的评价因子体系。以北京市房山区为研究区,根据城市土地生态适宜度对房山区土地综合开发适宜性进行分区,从平原区、浅山区和深山区3方面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研究区城市土地生态适宜度整体呈阶梯状,土地开发适宜性由西到东逐渐升高;平原区城市土地开发最适区最多,深山区和浅山区多为不适宜区和特别不适宜区;深山区和浅山区受生态管控、采空塌陷等限制因素影响较大。利用生态位适宜度模型和反规划思想进行城市土地综合开发适宜性评价,丰富了反规划和生态位理论的应用领域。  相似文献   

7.
于婧  聂艳  周勇  何佑勇 《土壤学报》2006,43(2):190-196
以江汉平原后湖地区耕地为研究对象,将生态位适宜度方法引入到多宜性评价研究中,采用加权平均和限制因子模型对各评价单元水稻、小麦、棉花和油菜4种作物的生态位适宜度值及限制因子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研究区生态位适宜度值整体较高,最大值达0.958,生境条件基本能满足作物的需求;评价结果以1、2级为主,所占面积达75%;水稻的适宜性面积在该区最大,达65.54%,小麦次之;限制该地区耕地生产潜力的生态因子主要为:速效磷、CEC和道路通达度。该研究结果能直接指导农业生产实践,促进耕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  相似文献   

8.
耕地适宜性评价与施肥推荐研究——以金坛市小麦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构建小麦适宜性评价模型,对小麦耕地适宜性进行分等定级,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小麦数字化施肥技术。评价体系选取障碍层类型、排涝模数、pH等16个评价指标,构建5个准则层,采用层次分析模型和隶属度模型,通过加法模型计算出耕地地力综合指数,将小麦适宜性分4个等级。高度适宜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31.7%,适宜面积占48.3%,勉强适宜面积占12.1%,不适宜面积占7.9%。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小麦施肥参数,制定2个小麦肥料配方(N-P2O5-K2O)15-15-10、18-12-10。实践表明,该方法较传统施肥减少N投入55 kg/hm2,氮肥利用率较习惯施肥的33.2%提高到37.7%。  相似文献   

9.
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在退耕还林决策中的应用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退耕还林是山地丘陵区治理生态环境恶化的一项重要措施。该文以济南市域内的现状耕地为研究对象,在耕地适宜性评价中引入生态位理论,根据土地利用的现实生态位与需求生态位的匹配关系,从地形因素、土壤条件、生态因素、水利条件四方面选取了7个评价指标,建立耕地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并借助GIS技术将属性数据计算与图形数据有机地结合起来,计算各评价单元的生态位适宜度指数,界定区域内需退耕还林的地块。结果显示,济南市80%以上的现状耕地总体质量较好,不适宜作耕地的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88%,根据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应对这部分地块逐步实行退耕还林。  相似文献   

10.
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选址适宜性评价与决策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周智  贾丽  黄英  高泽崇 《水土保持通报》2015,35(1):323-326,343
[目的]通过对影响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选址适宜性的指标因素进行分析,构建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适宜性评价体系。[方法]引入配对比较法和1—7标度理论法确定指标因素权重,通过综合分值测算法对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适宜性进行评价。根据离散度分析法对适宜性综合分值进行级别划分。[结果]河北省唐县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选址适宜性可划分为4等,即适宜区、较适宜区、一般适宜区和不适宜区,其综合作用分值划分区间为:77分以上为适宜区,68.59~77分为较适宜区,61.37~68.59分为一般适宜区,61.37分以下为不适宜区。[结论]相关部门应谨慎决策选址的时空顺序,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选址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基本农田红线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线"划定的重中之重,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是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工作中的难点。本研究以半岛丘陵区山东省海阳市为例,以"三线"协同划定的思想为切入点,采用生态优先、建设用地严格举证、优质耕地尽量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思路,将生态安全网络构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综合评价等多种方法有机结合,并对土地评价和立地分析(LESA)方法进行改进,通过Arcgis空间分析功能,综合划定海阳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结果表明:1)生态安全网络中耕地面积为12.11 hm~2,优先建设区与重点建设区中已举证的耕地面积为154.99 hm~2,此部分耕地均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2)根据耕地综合质量分值将耕地划分为4个等级,其中,优先划入型和适宜划入型耕地,自然质量和立地条件均比较优越,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调控型和后备资源型耕地则不宜划入;其中优先划入型耕地面积为458.05 hm~2,将其中427.82 hm~2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适宜划入型耕地面积为771.83 hm~2,将其中500.67 hm~2划入永久基本农田。3)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 305.22 hm~2,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为928.49 hm~2,占城市周边耕地总面积的60.2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提高了42.66%,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的国家利用等平均值(9.04)高于全市耕地平均利用等别(9.56),且坡度均低于15°。4)城市周边生态安全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优化,有利于城市的有序发展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本研究采用基于改进的LESA评价方法,并综合考虑生态安全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丰富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法,达到了海阳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标;同时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为海阳市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线"划定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2.
耕地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先决条件,也是保障社会安全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国耕地总体数量基数大,但整体的质量水平却很低。为明确耕地整治方向,针对不同地区进行不同重点的耕地整治,本文基于秦皇岛卢龙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构建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得分因子标识法,确定限制因子组合类型,引入障碍度模型对限制因子组合进行修正,对卢龙县进行限制因子重点区域划定。结果显示,卢龙县15 981个耕地地块都存在高限制因子,汇总95种限制因子组合类型,共计43 909.71 hm~2。引入障碍度模型修正后卢龙县耕地可划分为5个主导限制因子重点区域:道路通达度限制因子主导区、地形坡度限制因子主导区、灌溉保证率限制因子主导区、农田防护林比率限制因子主导区和有效土层厚度限制因子主导区;其中农田防护林比率限制因子主导区整治面积最大,为37 680.91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85.81%,主要分布在卢龙镇、燕河营镇和双望镇;其次为有效土层厚度限制因子主导区,面积为3 861.32 hm~2,主要分布在印庄乡;道路通达度限制因子主导区整治面积为1 876.16 hm~2,主要分布在双望镇;灌溉保证率限制因子主导区整治面积为319.44 hm~2,主要分布在燕河营镇;地形坡度限制因子主导区整治面积最小,为171.8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0.39%,主要分布在刘田各庄镇。结合重点区域内限制因子可知,卢龙县主要限制因子以农田防护林比率和有效土层厚度为主,灌溉保证率和道路通达度为辅;在进行耕地整治时,可重点加强防护林建设,增加有效土层厚度,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加强农田设施及田间道路建设,确保粮食稳中增产,保障区域内粮食安全。研究结果可为丘陵山区整治规划、划定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域提供技术支持,为今后耕地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三象限法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应用,为县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与发展模式提供一定依据。[方法]以安徽省宿松县为例,采用三象限法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区域进行划分,从耕地质量适宜性及社会经济条件可行性2方面对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评价。其中,耕地质量从立地条件、耕地理化性状及利用条件等方面选择评价指标,社会经济条件从耕地农业生产力、耕地建设利用状况及群众意愿等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结果]高适宜高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3 046.67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14.89%,高适宜低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10 974.53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53.62%,低适宜高可行区域的耕地面积为6 445.73hm^2,占建设耕地总面积的31.49%。在对3个区域的耕地限制性因素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模式。[结论]运用三象限法,耕地质量与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成3个区域。宿松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布局及发展模式与3个区域动态联系。  相似文献   

14.
基于生态安全的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开垦潜力评价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未利用地的开垦是土地开发人们关注的重要议题,其中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重要的研究方向。该文深入分析影响研究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各种因素,从生态安全性、自然适宜性、经济可行性3个方面构建未利用地宜耕性评价指标体系。以土地利用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对各评价要素空间图层进行叠加和统计分析,研究未利用地在不同条件下适宜性开发的面积和空间分布格局。研究表明,东营市未利用地总规模为27.14万hm2,考虑生态因素后,可开垦的未利用地面积为7.72万hm2,所占比例为28.44%。从自然适宜性评价来看,可开垦利用的未利用地面略有减少,面积为7.49万 hm2。考虑经济因素之后,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为3.67万hm2,所占比例为13.72%。研究结论,生态因素和经济因素是制约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垦的主要因素,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为3.67万hm2。该研究结果可为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整理规划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耕地整理潜力测算   总被引:9,自引:2,他引:9  
在GIS支持下,采用样区法测算了延庆县的耕地整理潜力。结果表明:县内平耕地的无效耕地系数平均为6.14%,低、中、高3种整理水平的耕地整理潜力系数是0.68%、2.10%、2.81%,相应的耕地整理潜力为109.29、337.53、451.64 hm2;坡耕地的无效耕地系数平均为9.95%,低、中、高3种整理水平的耕地整理潜力系数是0.70%、3.03%、4.20%,对应的耕地整理潜力为90.68、392.52、544.09 hm2。延庆县采用的测算耕地无效耕地系数的样区法、所取得的平耕地与坡耕地的无效耕地系数、不同耕地整理水平的耕地整理潜力系数可作为同类地区的耕地整理潜力测算参考,依据这两个系数测算的延庆县耕地整理潜力可作为延庆县耕地整理规划及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6.
基于RS与GIS的生态用地评价——以辽宁省大洼县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用地评价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领域重要的研究内容。本文根据研究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特点和生态保护要求, 借助RS和GIS技术, 在建立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用地分类体系的基础上, 从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2个方面选取合适的生态用地评价指标, 采用层次分析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价因子权重, 合理划分评价单元, 采用指数和法对辽宁省大洼县生态用地进行了定量评价。结果表明, 大洼县生态用地划分为禁止开发生态用地、限制开发生态用地和可适当开发生态用地3个类别。其中, 禁止开发生态用地面积为14 695.97 hm2, 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27.13%; 限制开发生态用地面积为25 185.49 hm2, 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46.50%; 可适当开发生态用地面积为14 281.84 hm2, 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26.37%。这3种生态用地类型有其自身特点, 在土地利用开发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研究结果将为区域生态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与人地关系的改善以及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与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7.
大同市地处我国西北部, 土地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同时又是我国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 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为了合理确定大同市未利用土地开发为耕地的适宜性, 进而确定开发的空间和时序, 本文首先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大同市进行生态脆弱性分区, 分区结果为大同市南郊区、阳高县、左云县、天镇县属于生态环境重度脆弱区, 浑源县属于中度脆弱区, 广灵县属于轻度脆弱区, 新荣区、大同县和灵丘县属于微度脆弱区。在生态脆弱性分区基础上, 结合大同市生态环境现状以及农用地分等规程, 对宜耕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 大同市宜耕未利用土地总面积468 692.59 hm2, 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84.09%; 其中有205 165.81 hm2位于生态微度脆弱区内, 占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43.77%; 52 392.84 hm2位于轻度脆弱区内, 占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11.18%; 中度和重度脆弱区内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面积为69 427.45 hm2和 141 706.49 hm2, 分别占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总量的14.81%和30.23%。微度脆弱区内的非常适宜级别的用地可以作为未利用土地开发为耕地的首选区域; 微度脆弱区内的较适宜级别的土地可以作为开发的备选用地; 对于中度和重度脆弱区内的非常适宜耕作的未利用土地, 在可能情况下尽量不作为第一开发时序用地。  相似文献   

18.
基于生态生产生活视角的北方农牧交错区土地宜耕性评价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北方农牧交错区是中国生态脆弱地区,土地荒漠化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是导致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研究该区域土地宜耕性对促进该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以位于北方农牧交错区的科尔沁左翼后旗为例,基于生态、生产、生活的视角,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宜耕性进行评价,表明,现状耕地中不适宜耕作的耕地面积为15 996.8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5.339%,因生态、生产、生活因素使得耕地不适宜耕作的面积分别为7 519.23、9 337.23、6 039.99 hm~2。建议在退耕还林工程中优先对该部分耕地进行退耕。适宜耕作的草地面积为197 195.94 hm~2,占草地总面积的32.18%,即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草地可以开发利用为耕地。但是,从土壤适宜性和地形条件两方面对适宜耕作的草地进行分析,揭示出适宜耕作的优质草地面积比例很小。为避免土地开发利用导致农牧交错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荒漠化的扩张,建议在跨省域耕地占补平衡中应当优先开发利用质量较高的耕地后备资源,且需始终坚持国家统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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