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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论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林权制度对发展的制约等背景的基础上,阐明了进行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改革的目标是: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综合配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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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07,(8):72-76
2003年起,在我国福建、江西、辽宁和浙江等省先后开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蔓延,使我国69%国土面积的山林获得新生,以蓬勃之势引领山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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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江西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统分结合、配套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正深入推进,改革成效日益显现。在推进林改的过程中,江西省主要做到“六个始终坚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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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林业大省福建率先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江西省后来居上,拟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改革方案,涵盖了林业发展的全部要素,顺利解决了林业部门长期靠林业规费供养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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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 《绿色中国(A版)》2007,(8):18-19
针对集体山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试点,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农民拥护,受到社会好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这场改革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国推广四省经验,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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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齐河县地处鲁西北平原,是典型的平原农区。历史上,由于林木产权不明晰,利益不直接,年年造林不见林。在世纪之交,全县推行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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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确定四个县(市、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一场被称为“山坡上的大包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又一次席卷江淮大地。明晰产权、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像春风染绿山林,为安徽林业又一次带来勃勃生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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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07,(8):56-57
2004年9月以来,江西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近3年的时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对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生态保护以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日,本刊记者来到江西,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行和推进采访了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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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勘界发证等主体改革后,各地都在积极开展相应的配套改革。但在探索、推进的过程中,很多地方都遇到了不少阻力和问题。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建立上下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的省级平台,实现林业资源与资本的高效对接,就成为深化林业改革必须跨越的重要一步。由此,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大众的热切期盼中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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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 《绿色中国(A版)》2007,(15)
针对集体山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试点,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农民拥护,受到社会好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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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2009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作,笔者有幸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这一改革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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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07,(15):72-76
2003年起,在我国福建、江西、辽宁和浙江等省先后开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蔓延,使我国69%国土面积的山林获得新生,以蓬勃之势引领山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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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林业大省福建率先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江西省后来居上,拟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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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简称,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林业政策的核心问题,是林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是决定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在江西、福建等省开展的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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