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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近年来,在我们这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经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得只能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刘详刘详:你信中所谈的情况属于我国民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所说的情况涉及通道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对于通道,除了另有约定的以外,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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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近年来,我们这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经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得只能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宁夏:刘祥 评析 你所问的情况属于我国民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你所说的情况涉及到通道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对于通道,除了另有约定的以外,一般都由相邻各方共同使用,一方如果挤占了通道,客观上会对他方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占用时必须征得他方的同意,否则就是侵害了他方的通道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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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年来.在我们这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经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得只够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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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这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经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得只能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5.
李配银 《农友》2002,(5):25-25
编辑同志:近年来我们这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的只能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陕西礼泉 刘祥  相似文献   

6.
问:近年来,在我们村里,挤占通道和宅基地的现象特别严重。我家的宅基地与外边的通道已经被相邻的几户人家挤占得只能单人通行了。请问,对这种情况应该当何处理?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词解     
《中国农村科技》2007,(4):57-57
“地役权”是指在相邻关系以外,权利人按照合同定处理不动产相邻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之在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产生的各种关系,利用他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生产或者生活水平,比如甲司和乙公司约定,借用乙公司的道路通行,以便利公司员工的出入。  相似文献   

8.
律师信箱     
《新农村》1997,(5)
方律师:我的邻居为了搞个小院子,就把我家后门的一条路圈进了他的围墙,致使我和另外一户邻居的后门均无法通行,我们与他交涉,他却说,你们完全可以从前门走。但这条路是几十年的老路,路被封掉,我们有很多不便,象这样的情况,我们应当怎么办?诸暨严文正严文正朋友:你来信反映的问题,实际上是我国民法中所说的邻里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去年,我栽种了几亩(1亩=1/15公顷)蔬菜,与我家蔬菜园相邻的土地原先种植的都是旱作物,可去年承包人却改种了水稻,这样我的菜地将全部受浸,我请乡村领导出面协助我挖一条排水沟,这样问题就可解决,可是他们都互相推诿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宁夏:王永积王永积同志: 你所提问题是一个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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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安徽省两个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村落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得到两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意愿和影响因素数据。对比分析两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主观影响因素,并运用多元有序 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两村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客观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文化程度高低和宅基地闲置情况对两村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都有显著的正相关影响;家庭总人口数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较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外务工或定居人数则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宅基地面积则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针对以上结果,在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时应着重考虑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退出政策应当有不同的侧重点,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安置、社会保障、就业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应当完善且要做好衔接,还要加强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科普和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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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安徽省两个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村落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得到两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意愿和影响因素数据。对比分析两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主观影响因素,并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两村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客观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文化程度高低和宅基地闲置情况对两村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都有显著的正相关影响;家庭总人口数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较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外务工或定居人数则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宅基地面积则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针对以上结果,在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时应着重考虑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退出政策应当有不同的侧重点,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安置、社会保障、就业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应当完善且要做好衔接,还要加强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科普和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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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前几年,我栽种了300棵高产苹果树,现在都已经到了盛果期。与我家果园相邻的土地原先种植的都是旱地作物,现在承包人准备改种水稻,这样我的果园将全部受浸,我请乡、村领导出面协助我挖一条排水沟,这样问题就可解决,可是他们互相推诿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宁夏王永积王永积读者:你所提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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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续第9期第14页)51.利害关系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如何处理?利害关系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对不动产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第四部分成果入库和整合汇交52.农村地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与城镇地区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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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城乡居民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居住的权利,具体有:1.依法取得。无论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宅基地不准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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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因为建设住宅需要而利用或占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又称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它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由此看来,他们都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必须进行确权登记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隶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必须采取权利登记方式。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农地使用权确权的质量和规范,必须突破不动产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障碍,依法处置有关权利归属的争议。本文首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发证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处理策略,其次提出要全面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必须制定出规范系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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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普遍存在宅基地基础数据缺失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各项工作。【方法】 文章详细分析了党中央对推进农村宅基地相关改革工作的指示与当前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了加快推进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重大作用,结合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的相关要求与薄弱环节,以及结合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等相类似工作,提出了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优化方法。【结果】 该文着重于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与技术方法,围绕调查成果的推广应用提出了相应建议。【结论】 加快实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有助于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全面摸清宅基地基本情况、利用现状,形成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建设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和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提供重要基础数据,也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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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荟萃     
<正>农房将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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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而首次登记又是转移、抵押、变更等其他类型登记的前提和基础。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原来农村房地分散登记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浮现出来,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了南宁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政策难点,探索建立南宁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发证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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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勇 《新农村》2006,(10):28-28
编辑同志:李某和我俩人的承包土地相邻,李某经常堵截流经自己土地的自然流水,使我的土地得不到灌溉,因而发生了纠纷。请问相邻土地承包人之间发生此类纠纷,应按什么原则处理?读者夏小刚夏小刚读者: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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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国土资源部等:农房将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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