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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是国土类别中的一种。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对林地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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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是林木及其它野生植物、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依法保护、管理和发展林地资源,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林地是具有与耕地同等法律地位的农用地我国把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林地在农用地中与耕地是具有同等地位的一种专用土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是“包括郁闭度"'!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二、林地管理适用森林法等专门法林地同耕地一样要先行保护,加强管理。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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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用地是用来或将要用来进行林业生产的土地,它是开展林业生产活动的物质基础。依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林地是森林资源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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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在二读阶段通过新《新林法》。新《森林法》包括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提出的林业反垄断条例。新《森林法》禁止与木材利用相关的垄断性活动和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条例规定,联邦、地方政府及自治区的各级权力部门无权通过限制或消除竞争的法令。林地的所有权都要通过拍卖确定,新《森林法》中规定了相应的程序。联邦政府规定了可采伐森林的个人或集体最大采伐量。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的不动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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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权是权利主体对林木依法享有的、按照法定方式进行采伐获取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目前.我国制定的有关林木采伐权的规范性法律件主要表现为《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的第五章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五章都对林木采伐权的产生、变动和消灭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由于《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在法律部门上属于经济法,而经济法较多地体现公权力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因此,《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林木采伐权的规定更多的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更注重对林术采伐权的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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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为16.55%,力争到201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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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原《森林法》第四十二条对买卖、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规定了处罚措施。相比于原森林法,本条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增加了对变造、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违法行为的形式由“买卖、伪造”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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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原《森林法》第四十二条对买卖、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规定了处罚措施。相比于原森林法,本条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增加了对变造、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违法行为的形式由“买卖、伪造”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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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虽取得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采伐本单位、本人自留山或承包林地上的珍贵树木,或毁坏珍贵树木,致使其死亡或丧失安全生长条件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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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毁坏和占用林地犯罪,在1997年刑法典中并没有进行罪名确定.1997年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只是对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了刑事责任明确,而作为森林资源的林地并没有进行明确.为强化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加强对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单独对第三百四十二条进行了修正,这一修正对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明确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002年3月26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了补充、修改,规定对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刑法修正案(二)》)定罪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罪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