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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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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冒韪 《中国禽业导刊》2007,24(11):43-43
5月15日上午,珠海市正式实行家禽检疫标志制度,该市农业、卫生等六个部门在珠海市和平三鸟批发市场举行了启动仪式。这是珠海市率先在全国实行禽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标志制度,将上市交易的家禽佩戴统一的标志。  相似文献   

2.
整顿和规范禽类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是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发生和传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防止禽流感等疫病通过市场环节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从2003年开始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2005年开始对上市的禽类动物产品实行检疫标志制度,并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新鲜、安全,使我县的禽类检疫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合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不少地区禽类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尚存在诸多不足。加强基层兽医卫生防疫和宣传、着重加强对包括禽类及其产品在内的动物防疫检疫证明的监管、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中小城市与农村相关产品的销售方式是整个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4.
在2004年初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期间,各有关部门加强了禽类及禽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的禽类产品禁止其运输和销售,但其中也引发了一些问题。2月19日,黑龙江省铁力市年丰乡年丰村一养鸡户到我站,要求给他家出售的鸡蛋(商品蛋)进行检疫。但是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检疫员是检疫的主体 ,有权出具检疫证明 ,出具的检疫证明是代表国家、政府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没有携带危害养殖业疫病的一种确认。检疫证明是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法定证件 ,也是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凭证。检疫员必须依法出具法定的填写规范的检疫证明 ,并依法承认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动物防疫法》第38条的有关规定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检疫 ,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 ,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全国统一的验讫标志。所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 ,不仅要按照国家标准和农业部规定的…  相似文献   

6.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如何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与不合格呢?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具有检疫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合法;二是检疫管理相对人,即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所有人具有合法权利能力;三是动物、动物产品具体检疫方法和过程符合检疫规定…  相似文献   

7.
补检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种补救路径,但在执法实践中,对补检制度的法律设定及可操作性存有争议。笔者认为现行的补检制度易使检疫对象补检合格的标准低于正常标准;行政相对人如采取不报检而补检的方式,易使原本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变为检疫合格。这提示应重构补检制度设计要求,一是应对查获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可以规定留验、针对法定检疫对象进行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等更为严格的补检条件;二是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则不应或谨慎设计补救路径。本文研究提出了重新构建现行检疫对象补检制度的可行性思路,可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规范动物检疫活动管理。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近日,北京解除了活禽禁宰令,全市各市场恢复活禽交易。与此同时,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活禽上市不但要强制检疫,还必须设置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北京市工商局还要求,从6月1日起,全市各鲜肉批发市场的鲜肉进入市场前必须采取冷藏运输、肉品悬挂分区、上杠、挂牌明示经营等措施。鲜肉零售市场也要统一进货,与推荐企业签订“场厂挂钩”协议,并挂牌明示产地、屠宰企业名称、检疫部门等信息。为严把禽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关,上市活禽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销售禽类产品实行分区隔离,并挂牌公示禽类产品的…  相似文献   

9.
1人员信息管理,实行签字备案制度 为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实行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字备案制度。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均为经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者,只有他们才具有出具检疫证明和签字备案的资格,  相似文献   

10.
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卫生状况作出鉴定的法定证明 ,是检疫合格的有效凭证。现行检疫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检疫证明使用混乱目前 ,一些省、市使用“准调证”和“非疫区证明”等非法定检疫证明 ,在流通环节进行查验 ,严重干扰了正常检疫秩序。如 ;A地实行“准调证”制度 ,B地活畜及产品被A地查出有疫情取消准入资格 ,B地的牲畜调运户便从C地买来检疫证明 ,仍然在B地收购牲畜调往A地 ,不仅达不到控制疫情的目的 ,而且造成检疫票证管理混乱。又如个别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除检查“检疫合格…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动物及其产品交易活跃,运输频繁。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运输检疫对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产地检疫开展,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运输检疫逐渐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接受和认可,主动接受检疫和监督。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养殖户和经营户不按要求配合做好运输检疫工作,检查中未经检疫、证物不符、伪造检疫证明等现象屡  相似文献   

12.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我市禽类产品主要以外进为主,本地禽类的屠宰加工只占一小部分.多数为个体屠宰,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只有香河正大集团一家。为严防病禽进入食品加工领域,切实保证全市人民禽类食品的消费安全,促进全市养禽业的健康发展,市县两级动检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了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为重点的禽类及禽类产品的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14.
为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  相似文献   

15.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超市、肉品专卖店越来越多,小包装动物产品由于方便、快捷,很受消费者的青睐.但小包装动物产品是否经过检疫、安全卫生,却难以鉴别,因为小包装上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标志.  相似文献   

16.
动物检疫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检疫主体模糊农业部公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其他有条件的单位聘用专业兽医人员,作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出动物检疫员,代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检疫任务。”但未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现在有些地方在形式上虽也实行聘用制,从职责履行上看,收费大多执行较好,而检疫实际操作次于收费。检疫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收费所左右,在此境况下,要规范开展检疫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二、检疫证明的有效期规定问题《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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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18.
在国内航空运输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工作中,会常遇到逃避检疫行为,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1)无检疫证明:货主所运输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没有任何检疫合格证明。2)证物不符:货主所持有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与其所运输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在品种或数量上有差异。3)涂改检疫证明:货主在检疫合格证明上按照自己意愿更改内容,来达到货主预期的目地。4)证明混用:每种检疫合格证明都有其各自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中都有明确的规定。5)检疫标识不全:货主所运输的动物产品没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盖或加封的验讫标志。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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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读者武振涛问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 ,常常会遇到私宰肉上市的情况。私宰肉顾名思义就是私屠滥宰的猪肉 ,它是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禁止运营。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 ,遇到具体情况往往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处理效果也不甚明显。请问 ,对于上市的私宰肉 ,究竟该怎样处理才合适 ?本刊法律顾问李亚军答 :动物防疫法规定 ,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私屠滥宰一般以逃避检疫为目的 ,因此 ,私宰的猪肉一般都未经检疫 ,没有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依法不能上市经营。对于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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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相关的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站)对符合法律等规定条件的动物或者动物产品实施的。合格的出具证明,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填写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规定处理。对动物或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疫发放的相关法律文书,是法人或者个人进行经营、贩卖、运输等有效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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