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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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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条件之一。植物新品种是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保护植物新品种对鼓励育种创新、促进种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19世纪的欧洲,人们就开始意识到系统的植物育种工作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利益,并开始探索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钟辉  郝佳 《中国种业》2023,(5):14-17
在植物育种领域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随着植物育种技术的发展,业界对提高品种相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针对植物品种相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现状,通过研究植物新品种权和专利权的客体,发现二者保护客体脱节,造成了两种育种相关技术知识产权之间未能有效衔接,存在保护真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植物品种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邓岩  陈燕娟 《种子》2020,(1):59-63
巴基斯坦种子立法起步较早,却未能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尤其是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种业创新原动力严重不足。中国企业利用品种优势打开了巴基斯坦种子市场,深化发展则要面对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性问题。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中国种业要着力布局资源、生产和育种合作,力争把巴基斯坦打造成为中国种业“走出去”的样板和基地。  相似文献   

4.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3,他引:5  
植物新品种保护已成为许多国家保护植物育种者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有些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制度越来越完善。从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应该在法律制度、审查方式、测试机构、已知品种数据库等方面来发展和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5.
缪宗崇 《中国农学通报》2022,38(26):100-104
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种子领域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育种权人利益和推动种子市场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当前司法实践中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位阶低、种子市场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育种权人维权困难等问题越发突出,如何在中国制度体系下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成为有效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关键。通过分析现阶段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美国及日本同一制度的有关规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农业发展现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以推动农业大国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6.
杨红朝 《种子》2019,(5):147-152
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是为激励育种创新和对育种创新成果提供专门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的植物新品种立法层级不高、保护水平偏低、原始育种创新激励不足、品种权保护范围狭窄,育种剽窃、模仿性育种和育种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改应坚持激励育种创新、农业绿色发展和单行法的思想理念。在育种者权利控制范围的扩大、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建立、农民留种权利的规范、品种权授予条件的细化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立法部门应在提升立法层次,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回应植物育种技术的需求,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技术上,准确使用基本术语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7.
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对我国种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日益重要,但由于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立法的不完善.其不仅已经严重影响了对育种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已经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混乱,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法院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的品种权人、培育人、育种者等关键概念进行了辨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梁红 《中国种业》2003,(12):13-15
中国自然地理复杂多样,植物种质资源丰富,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在都选育出大量的植物新品种,对世界农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对我国的植物品种实行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保护我国育种单位和育种家的应得权益;也有利于保护我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植物品种的国际交流。1国际上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况为了保护育种家(或单位)的权益,使育种者的付出得到补偿,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法规,采用专利法、专门法或行政法规等对植物新品种进行有效保护。1961年2月,欧美一些国家在…  相似文献   

9.
陈莉 《中国种业》2014,(10):33-34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保障。我国自1999年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植物新品种权成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育种单位品种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但如何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1.
植物新品种作为农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是农业知识产权和现代种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背景下,通过农业国际合作新趋势的发展对我国种业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探讨在种业发展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植物新品种出现的保护制度亟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之间衔接性欠佳、商业修饰性育种行为限制不力、行政管理部门职权划分僵硬、植物遗传资源惠益共享分配失衡等问题,提出需以专门立法完善新品种保护制度,以制度创新引领育种体制创新,构建"二合一"综合行政管理体制,平衡育种者和遗传资源提供者的利益,助推农业知识产权的进步。  相似文献   

12.
论中国农业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为完善中国植物品种保护法律制度,对中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状况进行评析,通过文献研究方法对比分析了UPOV两个文本的区别,阐述了中国植物品种保护立法方面不宜过早采用1991文本,并应在品种权的国际保护方面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争取更大程度地维护本国利益。在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方面,重点分析了目前该项制度还受到中国科研体制的制约,应推广种子公司办科研和种子公司与育种单位协作的科研体制改革模式。在品种侵权案件司法审判实践方面,分析了证据保全、品种权保护范围界定、司法鉴定和责任承担等4个方面的问题,指出其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在具体解决问题方法方面,应更多地由技术专家参与,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规范。文章还重点讨论了植物品种保护与“农民权利”的问题,即如何在维护品种权人和农民利益之间确立平衡。结合相关的国际条约,指出中国的法律制度应在保护农民公平分享植物基因资源的利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  相似文献   

13.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14.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现状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1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1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1.1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产生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一般认为,专利制度产生于15世纪,并于19世纪末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但是,传统的专利制度对动、植物本身不保护,这就意味着将植物新品种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在19世纪,西方农业出现鼎盛时期。随着农机制造业、化肥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从而使农业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时的孟德尔遗传规律的发现和运用也引起了植物育种的革命和发展,那时的惊人变化…  相似文献   

15.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和工业外观设计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独占权是指品种权人享有授权品种处置权或者排他权,包括处分权、生产权、销售权,许可他人生产和销售权等。  相似文献   

16.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经过近百年发展,形成植物专利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两种制度。以美国为代表采用自由选择模式,可以选择植物专利或植物新品种的单重保护,也可以选择双重保护。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强制选择模式,植物品种不可授予专利保护,采用品种权保护。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起步较晚,经过近 30 年探索,初步建立由 1 部法律、1 个条例、2 个实施细则、3 个司法解释、4 个规章制度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1+1+2+3+4”保护制度,实现品种权保护制度从无到有和保护数量由少到多的转变,基本确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国地位。当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尚处于“水平低,力度弱”初级阶段,“三多、三少、三不足”问题突出,革新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实现由品种权保护大国向保护强国实质性转变迫在眉睫。针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提出发展对策:一是加强系统性、全局性顶层设计,立法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单行法,提高品种权保护法律位阶;二是对所有植物属或种保护,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扩大保护环节,拓宽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为品种权人提供更多机会保障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桂光泽 《分子植物育种》2024,(10):3411-3417
本研究旨在研究常规育种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问题,深入分析了专利权、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形式在育种活动中的应用,以及国际法规、国内法律框架对常规育种的影响。探讨了专利申请与保护、植物品种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等关键问题,并指出了在生物多样性与知识共享、种子自由与农民权益、跨国合作与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挑战。对知识产权管理对可持续性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强调了农业创新的重要性,提出了平衡知识产权与共享创新的方向。为未来升级完善法律框架、优化专利权保护机制、建立农业科技共享机制以及强化农业法律救济体系,促进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8.
植物新品种权及品种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君 《种子科技》2002,20(3):155-158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本文就品种权人的权利、侵犯品种权的各类、品种权的保护等知识作一较全面介绍,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19.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所特有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项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近年来,国家提出要将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并且在2021年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创新点就是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以及扩大育种者的权利范围。由此,从海南自贸港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状出发,分析拓宽品种权保护范围后出现的相关问题,依据利益平衡论提出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20.
史平臣 《中国农学通报》2011,27(32):157-161
强化培育人权益保障对于激发培育人科研创新积极性、打造育种自主创新社会氛围和增强中国新品种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完善中,结合国际趋势,确立培育人概念,重构申请权、品种权归属制度,保护培育人署名权和报酬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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