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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家在农村的谭老汉有两个儿子。早些年,老夫妻俩含辛茹苫将孩子们拉扯成人.2001年、2002年两个儿子先后成家另过。分家后,两个儿子又分别生了儿女。为了赡养老人、照料孩子,2003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谭老汉老两口与两个儿子家的小两口达成了“分家养老协议”: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父亲照料好孙子;二儿子赡养母亲。母亲照料好孙女。两个儿子各自将老人养老送终,互不相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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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赡养老人危害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例家在农村的谭老汉育有两个儿子。早些年,夫妻俩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成人,2005年、2006年两个儿子先后成家另过。分家后,两个儿子又分别生养了儿女。为了赡养老人、照料孩子,2007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谭老汉老两口与两个儿子达成了"分家养老协议":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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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家邻居王老汉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从不过问王老汉的生活。我们全家人经常帮王老汉做事,关心照料他的生活,尤其是在他病重期间,在临死前,他让我搬来录音机录下遗嘱,去世后所有遗产归我所有。但是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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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长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时常上演着一幕幕亲情破碎的悲剧。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引起纠纷的缘由,往往是因为人们在赡养老年人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下面所举的例子都是生活中的真实故事,希望大家读过之后能有所警醒。父母晚年生活困难出嫁的女儿不赡养黄老汉与老伴含辛茹苦把三儿一女拉扯大,三个儿子先后娶妻生子,惟一的女儿早年进城打工,并在城里结婚生子了。照理,黄老汉两口子的晚年应该挺幸福的。谁知,三个儿子因家庭负担重无力承担赡养义务,黄老汉多次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均遭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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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4岁时父母亲离异,他一直随母亲生活。8岁时母亲改嫁,他便和继父及母亲一起生活。成年后母亲去世,他担起了赡养继父的责任。虽然他幼年时没和继父办理收养关系,但相处如同亲父子。不久前,他的生父和继父先后去世,二人死后均没有留下遗嘱。在处理继父的遗产时,继父早已离家的儿子找上门来,称刘江只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无权继承继父的遗产,因为一人不能继承双份,再说刘江又没改姓,所以无继承权。刘江不服,继父的儿子便将他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储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刘江完全有权继承二位老人的遗产;而继父的亲生儿子由于未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只能继承父亲小部分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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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本村黄娥与前夫生有二子,现二子均成家立业,家境很好。1999年5月,黄娥经人介绍与我结婚,但他的两个儿子都反对这门亲事,并扬言今后不管黄娥的生老病死。2004年7月,黄娥不幸染上重病,我倾家荡产救治仍未痊愈,我找黄娥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尽赡养责任,他们以当初黄娥改嫁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不承担责任。问:成年子女对改嫁的母亲有赡养义务吗?朱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用的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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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邻居夏峰与其亲生父亲前几年因分家而闹得矛盾重重.2000年3月,父子二人在当地司法所的主持下,写下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永不来往,夏峰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利.这种事在我们农村屡见不鲜.请问:他们签订的上述"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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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5,(12)
<正>在广东潮汕地区曾流传着这样的俗话:"树大分杈,子大分家。"旧时,除个别有大家族观念,虽然兄弟多人但不分家,甚至是几代人一起过着大家庭的生活外,大多数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家庭,其父母还是在子女大都婚娶或嫁出之后,选择适当的时机为儿子进行分家(女儿是无权参与分家产的),让儿子各自自立,自谋发展。这样便形成了民间的分家习俗。虽然各地的分家例俗有异,但是都是将大家庭分拆成若干小家庭,故在分家的仪式也有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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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12)
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律师:我从小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成年后与母亲有些联系,感情一般。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她想晚年时让我们姐弟三人轮流赡养。请问,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海宁海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赡养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于赡养费用可以根据父母的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赡养费的数额。胡靖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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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恩泽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0,(11):17-18
案例: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村民的家务问题是一件老大难的事,但王庄村的民调主任靳开远却不怕。村民王某有3个儿子,因分家不均,父子关系闹僵,大儿子拒不赡养老人,亲戚朋友多次出面协调无果。无奈之下,王某表示要去法院状告大儿子,讨个公道。靳开远听说后,立即赶到王家详细了解情况。经过几天努力,靳开远做通了王某和3个儿子的思想工作,达成了重新分家的共识。接着,靳开远将王家的所有财产进行详细登记,合理搭配,然后通过抽签决定归属。同时敦促3个儿子立下赡养老人的字据,并由村委会盖章证明。分好家后,王家父子和好如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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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间 ,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坪乐村的罗大爷和罗大娘老俩口 ,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分了家 ,长子罗长松分得三间房屋及院坝 ,并同时约定由罗长松负责赡养母亲罗大娘。1997年12月2日 ,罗长松考虑到自己早在1984年结婚时已迁居至妻子周云群所在郫县古城乡 ,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有困难 ,便与妹妹罗小英协商一致 ,签订《关于转让房屋及养老人的协议》 ,协议约定 :罗长松把分得的房产转让给罗小英 ,同时将供养母亲的责任托付给罗小英 ,即罗小英替哥哥罗长松尽赡养义务。2000年罗长松夫妇却突然后悔 ,想要回房屋 ,在与罗小英交涉没有结果的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