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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大指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必须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一、河北省小农生产基本情况在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中,虽然近年来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有所提升,但以家庭为经营单元、小规模的普通农户仍是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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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1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中指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在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从而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2019年中央1号文件在扶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尤其是更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这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予了双层经营体系新的发展内涵。这些政策导向也体现出党和国家始终强调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全程社会化服务为途径,形成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联结机制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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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2019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部署了今明两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央聚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和现代农业发展,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寄予深厚期望,对农民合作社在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主体地位与关键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为农民合作社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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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小农户依然是农业生产主体的基本国情下,要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让小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文章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关键性问题——农业社会化服务这一理论与现实问题出发,探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户增收的关系,指出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促进农户收入增加,并分析了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培育和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与金融部门合作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与政府部门对接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化发展等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以期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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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基于现实困境,本文构建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机构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逻辑框架,重点分析日本、韩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日本、韩国从政策保障、社会化服务、小农户自身发展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在小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借鉴日本、韩国的经验做法,中国可以从健全农业政策保障制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农村三产融合层次等方面持续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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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富鸿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3,35(5):75-81
【目的】研究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现实约束及其优化路径,为推动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理论依据。【方法】从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的价值意蕴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法对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面临的现实堵点予以分析,为优化衔接机制提供相应的路径选择。【结果】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展现出丰富的价值意蕴。然而,目前我国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在主体、组织和服务上还存在着内生发展能力不足、带动小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质量不高等现实约束,阻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结论】下一步应遵循小农户的主体行为逻辑,依照“提升、带动、服务”的思路,以夯实小农户内生发展能力为基础,以推动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纽带,以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侧改革为支撑,推动小农户高质量嵌入现代农业格局中,激活小农户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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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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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经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对策,以期为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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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曾提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然而对于农牧业同样需要其他组织形式补充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规模和社会化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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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户经营在我国存在的长期性和必要性,但小农户经营面临着诸多困境,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通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以及资本服务,将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生产融入到现代农业中,能有效地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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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既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分析,认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关键在于4个逻辑的衔接——社会逻辑、技术逻辑、市场逻辑和服务逻辑,分别体现为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完善度、小农户收益提升以及分工专业化4个方面.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因在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服务规模化程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被认为是目前最适合的衔接载体,但合作社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仍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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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源头。基层农资流通服务主体作为服务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重要力量,不仅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担农资流通重要职能的同时,正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其他农业生产服务功能。在对浙江德清等地基层农资流通服务主体访谈调研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基层农资流通服务主体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的主要作用,提出了打造新型基层农资综合服务队伍的建议,如加大对基层农资流通服务主体的资金支持力度、技术支持力度、政策支持力度和加快农资行政管理从监管向全面服务转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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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20,(1)
正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领广大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与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同构成了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渠道。随着时间推移和各地实践的不断丰富,农民合作社这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称谓也在不断变化,由最初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渐演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称谓的演变有其内在要求的原因,也有随着农村改革深化对其认知不断加深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