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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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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乡村振兴中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基于课题组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和文献分析,对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要类型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研究发现:农村宅基地闲置类型可以分为建新不拆旧闲置、继承宅基地闲置、批而不建闲置和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4种闲置类型;农村宅基地出现大量闲置既有历史因素,也受现实影响,但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一户一宅"政策落实不到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虚位、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和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本文针对不同宅基地闲置类型,从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有偿退出,鼓励村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强制收回,逐步清退村内未建宅基地;产业带动,提高闲置宅基地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分类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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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将进一步有章可循。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处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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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盘活农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激活宅基地蕴含价值、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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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实现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保障,急需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基于Z区3个典型村庄的实地调研数据,发现当前宅基地盘活利用面临村民内生动力不足、现行宅基地制度仍不完善、村庄规划长期缺失、小挂钩项目实施路径不畅、配套机制缺乏等现实困境。为更好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提出创新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编制高质量村庄规划、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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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参谋》2019,(20)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中被提出,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出来宅基地制度改革,其是一重要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对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保障,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重点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对于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内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很多村民在城镇买房落户,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同时埇桥区临近江苏省徐州市,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大量的工厂开始涌现,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员入驻,对房屋租赁有较大需求。埇桥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可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还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本文将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的基本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在宅基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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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的法律规定作出若干调整,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将改变土地市场供应格局。此外,2019年9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年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部分村民"摊大饼"式超占、违法买卖宅基地,以及侵占耕地建住宅等问题时有发生,加上青年农民进城务工、购房等因素形成"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并引发诸多纠纷。对此,本文以案说法,特为读者普及相关宅基地的法律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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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历史原因,农村居户分散,村与村、户与户之间情况纷繁芜杂,管理难度大、问题突出。解决对策是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依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用地、集中建设"方针,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农村中心村建设步伐;缩短村民建房勘察、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妥善处理宅基地矛盾问题;实行旧村改造和"空心村"、超占宅基地整治;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规范村民建房用地。 相似文献